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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许坤元副会长在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上的致辞

来源:CCPIT TEX | 发布日期:2006-02-10

张舟主席,各位调解员:

    今天,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成立了。我代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对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的各位调解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调解作为一种高效省时、保密灵活、不伤和气、费用低廉的法律争议解决方式,目前日益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采用,并且已经在经济、贸易、金融等等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我国自古就有“以和为贵”的传统。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当代社会,调解以其独特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化解法律纠纷的过程中,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保证了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效率与公平。

   中国纺织工业是历史悠久的传统产业,也是中国工业进程中的重要支柱性产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中国纺织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中国纤维加工总量已经超过世界纤维加工总量的1/3,我国纤维产品出口占全球的比重超过了1/4。

此外,纺织工业还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最早市场化的行业,目前在全行业中国有资本所占的比例不到8%,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纺织行业的主力军。因此,纺织工业是中国目前最具经济活力的产业之一,广大的纺织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这些在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体,构成了当今中国纺织工业的主体。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当今的中国纺织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国内的法律纠纷,还将是更加复杂、对企业影响更大的“洋官司”。但是,从客观上讲,目前我国的纺织服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法律意识还不强、对国内外的法律法规、国际贸易规则还很不熟悉,在经营活动中不愿按法律、按规则办事,在争议出现后不愿意诉讼、不善于运用司法或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因此在各种法律纠纷中往往处在非常不利的地位,无法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也阻碍了各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正常进行。调解作为一种与法院诉讼、仲裁明显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非常适合我国的纺织企业、特别是中小纺织服装企业解决法律纠纷。我们成立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的目的,就是要将调解这一有效的法律争议解决方式引入到纺织行业中,在解决纺织领域的法律纠纷的过程中,既坚决地贯彻各项法律原则、以法律为依据解决问题,又兼顾纺织行业的行业特点和企业的具体情况,使企业遇到的法律争议能够得到最圆满、妥善地解决。

    今年恰好又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纺织工业的发展和目前的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形势,要求我们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纺织工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广大的纺织服装企业熟悉、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化解国际贸易争端。我们要以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作为契机,提升纺织服装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纺织全行业的自律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优势,将法律服务作为为企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完善对企业的全方位服务,为实现纺织工业在“十一五”期间的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我相信,在各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调解中心纺织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一定会促进行业调解工作的蓬勃开展,我们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也会进一步完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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