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此次对出疆棉运费补贴、纺织产品出疆运费补贴、地产聚酯纤维原料使用补贴、服装等产品销售和设计补贴、企业生产用电补贴、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补贴、人才引进补贴、企业贷款贴息、纺织印染补贴共11项政策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明确取消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通知》明确,该政策措施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可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修订。现行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内地企业赴疆参与投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