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发布关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提出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能效水平引领、推动分类改造升级、做好工作统筹衔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五点要求。
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包括纺织业
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能效水平2023年版》拓展了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的适用范围,在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炼钢炼铁、水泥、玻璃、陶瓷等25个重点领域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进一步覆盖到能效提升潜力较大、行业发展较快及部分轻工业领域。
适当提高部分重点领域的能效指标值
相对于2021年版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能效水平2023年版》适当提高了部分重点领域的能效指标值,主要集中在煤化工、纯碱、铁合金等领域,反映了这些行业能效水平跟随行业发展持续改进提升的必然趋势,强化了能效指标的约束和引领作用。同时,部分行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取值也与正在修订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体现出政策协同联动的特点,有利于相关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提出改造升级时限
《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出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等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本次增加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到的工业重点领域主要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9个大类,进一步细分为20个中类、29个小类,共36个重点领域,具体细化到工艺层面,以确保指标明确、依据清晰、精准施策,避免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聚焦这些领域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并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基础上,组织研究和发布新的改造实施指南,梳理提出每个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成熟适用技术装备及应加快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