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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接连出台,纺织业新春迎“大吉”

  1月28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亮出多重举措,释放出促进经济稳步回升的积极信号。国常会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财政、金融工具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实施好原定延续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
  
  为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近期各地方政府也纷纷推出相关政策措施,其中多项政策将利好纺织业发展。
  
  上海发布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
  
  为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近期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共推出10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
  
  《行动方案》指出,实施助企纾困行动;实施援企稳岗扩岗行动;实施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实施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实施外贸保稳提质行动;实施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
  
  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制订新一轮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实施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继续实施新基建项目优惠利率信贷贴息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不低于1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制订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在三大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总部。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制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
  
  实施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改革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落实国家政策措施,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今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等。
  
  实施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行动;实施重点区域领跑行动。
  
  广西出台28条措施巩固回升向好势头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 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包括夯实工业经济向好增长基础、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推动区域工业经济协调发展、培育壮大优质企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保障措施等七方面28条措施。该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措施》明确,鼓励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2023年排产生产力度。对产值排全区前500名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工业龙头企业在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当季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且累计增速不低于12%的,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在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当季工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累计增速不低于12%的,均按不超过当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全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此外,鼓励工业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出口,对通过中欧班列出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3年工业总产值总量和增速给予一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浙江印发实施意见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纺织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2万亿元,化纤、印染、服装等重点领域国内领先地位更加巩固,高端羊毛(绒)、丝绸等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提质增效,产业用纺织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突破引领,在全球纺织产业网络中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增强,努力把浙江打造成纺织产业输出数字化转型成果的先进制造地,促进共同富裕和高品质就业的引领示范地,汇集全球纺织产业高端要素的资源集聚地,引领国内纺织产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策源地,拥有时尚话语权的品牌集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