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市场主体已超过1.5亿户,在企业主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作为稳就业的主要渠道、保产业链稳定的重要环节、激发创新的重要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作为中国经济的“毛细血管”,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维护中小企业平稳发展,激发其创新活力,对于稳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巩固恢复经济基础。
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在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方面,提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这些工作具体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在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今年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在此前的3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具体安排为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3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01
商务部、工信部有针对性助企纾困解难
3月24日,商务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中国外贸开门稳的同时,中小微外贸企业保订单、保履约仍面临一定压力。接下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推动减税降费等措施落实到位、构建互利共赢的原材料贸易渠道等方面发力,多措并举,以政策的确定性帮助外贸企业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助力企业爬坡过坎,行稳致远。
在防风险方面,商务部联合中信保公司,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扩大信保覆盖面,降低投保成本,优化理赔追偿,升级资信服务。在降成本方面,与税务总局等部门推动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化退税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在增活力方面,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近期,商务部还印发了《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鼓励各地用好服贸基金等直接融资手段,推动金融信保机构与服贸基金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缓解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为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创新赋能,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工信部3月25日发出通知,决定2022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行动以“宣传政策、落实政策,纾解难题、促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骨干支撑作用,汇聚和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组织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稳定市场预期,坚定发展信心,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目的是提高政策惠达率,扩大服务覆盖面,增强企业获得感。
围绕“宣传政策、落实政策”,工信部提出广泛宣传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咨询解读政策、帮助享受政策。围绕纾解难题,工信部提出加强专业服务,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计划,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以及育才引才、管理咨询、投融资、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服务。
02
各地方打出系列政策组合拳
近期,各地也在为中小企业纾困出台相关政策,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其中诸多针对性帮扶措施,不仅旨在应对短期危机,更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日前,甘肃省召开《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甘肃省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等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议披露,政策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灵活精准运用金融政策工具、缓解成本上涨压力等方面提出措施,总体来说,可以用“少取、多予、扩需、保障、服务”10个字概括。
在“少取”方面,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同时,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缓缴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特别是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多予”方面,该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进一步扩大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范围,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等经营主体,可给予3至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加强省应急周转基金使用,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
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八项行动32条措施。其中,减税降费、融资促进、保供稳价、投资提振、资源要素保障五项行动23条措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消费带动、企业提质增效三项行动9条措施。
在减税方面,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根据《行动方案》,2022年广东将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纳税人申报数据,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自动判别,确保便利享受政策。2022年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情形,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合理困难减免。
同时,深圳市推出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该措施涉及8个部分30条纾困措施,不仅包括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还覆盖了工业制造、餐饮、批发零售、文体旅游、交通运输及物流、民办幼儿园等多个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
上述措施直击备受关注的税费与社保等问题。具体来说,在税费上,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并且,减免“房土两税”,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深圳市权限内予以减免。在社保上,缓缴或减免社会保险费,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
3月27日,哈尔滨市也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措施。在持续减税降费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在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实施重点支持对象名单制管理,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免收担保费。
3月27日,榆林市为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定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用于减轻企业投资、运营、融资、用工、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实行政府财政存款与银行贷款增速挂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出台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措施,破除民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隐性壁垒。开展“千人帮千企”行动,从市县两级抽调千名干部包抓千户企业,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