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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俄罗斯:签署AEO互认安排

  近日,中国与俄罗斯双方海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的安排》。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可享受当地海关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