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要闻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日期:2021-11-04 字体: 【小】 【中】 【大】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分享: 热门文章: intertextile 破圈记 | “娃衣”市场知多少 [2021-12-24] 年尾收官,纺企产销倒挂抓紧出货!春季订单将何时爆发? [2021-12-24]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2021-12-24] 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近期有哪些经贸热点值得关注? [2021-12-24] 明年经济工作怎么干?央视记者专访国家发改委负责同志 [2021-12-23] 展会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