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正式发布GB/T 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发布即实施。
2016年,我国发布了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成人日常防护口罩进行了较好规范,但该标准并不适用于儿童口罩。儿童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时期,需要重点保护,当前市售标称儿童口罩的产品种类繁多、品质良莠不齐,市场监管无标可依,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学龄儿童复学,家长如何为其选择合适的口罩等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热点。
此次发布的《儿童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推荐标准,是由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产协”)牵头制定的我国首个儿童用口罩国家标准,为正确选择和佩戴儿童口罩、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依据,为儿童口罩生产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标准保障。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制定过程
2018年以来,中产协在前期立项、调研、标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产业情况,联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东华大学以及口罩和口罩材料骨干企业等单位和科研院所,组织个体防护、医疗卫生、人类工效学、纺织材料、检测等多方面专家,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头面部尺寸、呼吸系统等生理特征开展大量研究,对口罩材料、结构和性能等进行了大量数据采集、比对分析,设计了符合儿童特点的口罩指标体系和测试方法。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为了尽快满足儿童出行、复学等迫切需要,标准编制团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的要求,紧急加快了编制进程,丰富完善了标准框架体系,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40条回复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标准编制组对意见进行了处理,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并于2020年3月31日完成了标准报批稿。在标准报批过程中,编制组还根据相关部门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最终于4月13日完成报批工作。
儿童口罩的分类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适用于6岁及以上至14岁及以下儿童所佩戴的口罩。儿童口罩根据性能,分为“儿童防护口罩(F)”和“儿童卫生口罩(W)”。
儿童防护口罩以立体型为主,具有较好的密合性,可防止微生物、飞沫、粉尘、花粉等颗粒物吸入。可用于中等污染或潜在中等风险环境,如雾霾天、流感高发季以及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车站、公共交通、机场、超市等场景。
儿童卫生口罩以平面型为主,具有较好的舒适性,可阻隔微生物、飞沫、粉尘、花粉等颗粒物传播。可用于低污染或低风险环境,如日常感冒、流感、花粉季以及一般(Ⅳ级)公共卫生事件时餐厅、教室、工作场所、宿舍等场景。
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景,建议不佩戴口罩。
儿童口罩根据儿童头面部尺寸,分为小号(S)、中号(M)和大号(L)。
儿童口罩的主要要求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规定了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观质量和测试方法,同时提出了19项主要性能指标,包括安全、防护、舒适三个方面,以安全为前提,以防护和舒适为目标。
安全性能方面: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无异味。口罩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出现破损或变形。不应明显影响视野。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材料,不得使用已知的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不得检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物,口罩甲醛含量≤20mg/kg,环氧乙烷残留量≤2μg/g,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口罩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致病性化脓菌,真菌菌落总数≤100CFU/g,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
配有呼吸阀的口罩,呼吸阀不应出现滑脱、断裂和变形,内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应脱落。
口罩不应使用系带式口罩带。儿童防护口罩的口罩带及其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15N,儿童卫生口罩的口罩带及其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10N。
配有鼻夹的口罩,要求鼻夹长度≥5.5cm,并且对折20次不应断裂。
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内层材料(含口罩带)不应印花或者染色(包括原液着色),pH值为4.0~7.5。有印花或染色的口罩外层耐干摩擦色牢度≥4级,口罩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
口罩应具备一定的阻燃性能,不应存在外露金属物及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防护性能方面:
儿童防护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5%,防护效果不低于90%;
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
舒适性能方面:
儿童防护口罩要求吸气阻力不高于45Pa、呼气阻力不高于45Pa;
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通气阻力不高于30Pa。
佩戴舒适性方面,推荐采用可调节式口罩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