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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征低扣”改革落实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请见阅读原文),公告中指出,将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皮棉、棉纺产品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这标志着新疆“高征低扣”问题落实了!
  
  自2014年以来,全国棉纺产品“高征低扣”改革自安徽等多省陆续实施,新疆“高征低扣”试点改革意味着全国90%的棉纺产品增值税抵扣问题得以解决。这五年来,国家积极推进企业税费减负工作,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也在行业内积极呼吁“高征低扣”在全国范围内试行,从目前来看,取得的成绩十分显著的。
  
  在全国税改进程中,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欢迎广大棉纺织企业反映关于税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