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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美国原产的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8月2日又将加征税率提高至25%。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自2018年9月2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为10%,2019年1月1日起加征关税税率提高到25%。美方一意孤行,导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为捍卫自由贸易和多边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不得不对已公布的约600亿美元清单商品实施加征关税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或5%的关税,自2018年9月24日12时01分起实施。如果美方执意进一步提高加征关税税率,中方将给予相应回应,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中方再次重申,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的目的是遏制贸易摩擦升级,是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被迫回应,中方希望美方停止贸易摩擦,中美双方通过平等、诚信、务实的对话,相互尊重,共同维护互利共赢的双边经贸关系大局,共同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和多边贸易体制,共同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