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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07中国外贸承受之重

来源:第一纺织网 | 发布日期:2007-04-16

    2006年我国已遭遇诸多贸易摩擦
  
    从某种角度来说,世界贸易历史就是一部此起彼伏的发展史,也是一部利益冲突的摩擦史,在不断的摩擦和产业转移中,新的贸易力量不断出现。目前我国正处于制造品占据比较优势的阶段,作为世界大市场的一支规模庞大的新兴力量,对原有的世界贸易格局正在产生的改变,势必威胁到原有格局的受益者,由此可见,我国纺织品贸易摩擦只是中国加入WTO后的第一个前哨战,今后随着我国比较优势产业的不断提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特保的案例将会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据商务部公布的年终报告显示,2006年,共有25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86起,同比增长37%,涉案金额20.5亿美元。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日益严峻。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积极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维护了我国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进展。据《人民日报》相关报道,在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件中,2006年裁决的共48起,其中16起以不采取措施结案,5起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和低税率,合计21起,占44%。

    2007年对外贸易摩擦将有增无减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深,给我国创造出了更多的贸易机会。但中国企业“走出去”后,又不可避免地要触动地区原有垄断利益集团的利益,贸易冲突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2007年初,中国科学院预测研究中心发布了题为《2007年我国进出口形势分析与预测》的研究报告。报告不仅预测今年我国贸易摩擦形势依然严峻,甚至预计在今后若干年中我国仍将是贸易摩擦的高发区。
  
    中国科学院预测研究中心主任汪寿阳研究员表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出口仍将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势头,发生在我国传统优势行业如彩电、服装、鞋帽等行业的贸易摩擦,仍将在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摩擦中占据主导地位,但从长期看将呈现下降趋势。
  
    2007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还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出口产品大多缺乏国际竞争力,加上政治因素引申到经贸领域,今后我国外贸出口遭受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将有增无减。
  
    1、反补贴措施的使用将日渐频繁,我国必须予以防范和积极应对。到2007年1月14日,已经有66个国家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很可能面临反补贴诉讼,况且已有先例。 
    2、WTO成员援引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即“过渡性产品保障措施”)对中国发起的特保调查将进一步增多。美国已经开始试用,其他国家也在虎视眈眈。 
    3、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还会继续演绎,美国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并不是很满意,这也预示着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远未结束。另外,美国把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归咎于我国的汇率问题,屡屡施压,中美之间关于汇率的纷争一时也不会完结。 
    4、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还会面临更多的贸易摩擦,我国虽然与欧美达成了协议,但其他国家,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还会提起“纺织品特保”立案调查。有些国家已开始主动要求与我国进行谈判,要求我国主动采取限制措施。

    各国与我贸易摩擦情况不一

    (1)与发达国家的摩擦集中在新兴行业
  中科院的这份研究报告指出,新兴优势行业,如钢铁、汽车、通信设备、化工产品将会成为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中的新热点。发达国家对涉及这些行业的贸易争端更容易采取贸易保护手段,以维护其在世界经济中的优势地位。
  
    中科院研究人员认为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以美国和西欧国家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已经跨越了工业经济时代,第三产业已经取代制造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当前世界制造业的重心转移到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地区。因此,在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地区呈现出进口生产资料、出口生活资料的趋势,因此在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帐户上处于顺差。当价格具有明显优势的消费品进入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时,会给欧美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这些行业的从业者往往要求政府采取一些贸易保护措施,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基础上的竞争力。相对其他制造业大国而言,我国商品的出口规模相对较大,因此更容易成为贸易保护措施针对的对象。

    (2)与发展中国家的摩擦集中在传统行业
  
    近年来,诸多事实表明,一些同样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经济支柱的发展中国家紧随发达国家之后,频繁对我国发起贸易摩擦,使我国贸易摩擦所涉及的国家和商品范围呈现扩大趋势。
  
    中科院的这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传统优势行业,我国可能面临其他一些以制造业为主的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挑战,我国和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将可能加剧。
  
    中科院研究人员分析指出,捷克、土耳其、乌克兰等一些东欧国家和墨西哥、巴西等拉美国家及印度等亚洲国家,与我国同属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同样以制造业为主,因此与我国在经济结构上缺少互补性,其国内支柱产业容易受到我国产品的冲击。同时,这些发展中国家既不是主要资源输出国,又不是科技发达国家,容易形成较大的贸易不平衡。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最早始于土耳其。近年来,巴西、印度、乌克兰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频繁申请对我国出口的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所涉及产品范围较广,包括纺织品、轴承、卷尺、光盘等,值得政府决策部门警惕。

    相关阅读: 
    2006年我国纺织贸易摩擦大事记 
    T恤衫:1月13日,哥伦比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T恤衫进行特保调查,产品税则号为61091000.00、61099010.00、61099090.00。

    丝绸等8类产品:2月10日,中巴最终就中国出口巴西纺织品增长幅度限制问题达成协议。中巴纺织品协议有效期为3年,到2008年止。协议涵盖8大类品种:丝绸、化纤、合成纤维布、丝绒、针织布、套头衫、夹克和刺绣。

    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等:3月3日,墨西哥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和全部服装、家纺产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决定自2004年10月19日(服装、家纺产品为2004年10月18日)起的五年时间内,继续对这些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该公告自2006年3月4日起生效。

    画布:3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艺术画布反倾销案做出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艺术画布的倾销幅度为77.90%-264.09%,对涉案企业征收77.90%-264.09%的反倾销税。

    鞋:4月30日,阿根廷政府规定,进口中国和巴西的鞋类和玩具必须向政府申请许可证。

    绸缎:印度初裁决定自6月1日起对来自中国的绸缎产品施加57%-118%的临时关税,涉案金额1.8亿美元,涉案企业百余家,为中印丝绸最大宗反倾销案。12月中旬,这宗反倾销案以终裁结果中的最低限价(比初裁降低20%-30%)宣告结束。

    婴儿袜:6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应美国贸易代表的要求,对我出口到美国的婴儿袜展开“332条款”调查,以对其在纺织品配额目录中的归属进行“重新定义”。

    聚酯合成纤维:6月30日,土耳其外贸署宣布,土耳其国内产业认为中国向土耳其出口的聚酯合成纤维在土国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构成倾销,并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土耳其申请对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海关编码为55032000.0000。

    鞋类产品:7月11日,土耳其第26225-2006/1061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鞋类产品(案号26044-2006/4)实施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实施期间,包括中国在内的130多个国家(地区)每年向土耳其出口鞋类产品总量不超过2,405,368双、且每个国家对土耳其出口不超过801,789双/年则不受上述保障措施关税的限制,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则加征关税。

    棉织物等31类产品:2006年9月28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于棉织物、窗帘、针织长裤、针织外套、机织风衣、机织长裤、机织外套、机织运动服、胸罩等31类产品,中方不实行出口管理,但南非单方实行进口管理。

    鞋:10月5日,欧盟对中国鞋做出反倾销最后裁决,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唯一一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金履鞋业为9.7%的税率),自2006年10月7日起征收2年。

    聚酯短纤: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做出反倾销初裁。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4.39%-44.30%,并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化纤布:12月28日,欧委会正式发布公告,开始对我国出口的化纤布发起反吸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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