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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纤业全面实施战略转移

来源:中国纺织报 | 发布日期:2007-04-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发布。3月27~28日,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会在浙江省桐乡市召开期间,国家发改委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共同举行了该指导意见的发布及宣贯会。会议重点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要以该意见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的战略转移,重点发展高新纤维、生物质纤维及差别化纤维。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贺燕丽,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巡视员张莉,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理事长郑植艺、副理事长叶永茂,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和113名理事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悉,《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将以发改工业[2007]595号文件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分别从“十五”化纤工业发展情况、“十一五”化纤工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发展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五大部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科学规划了我国化纤工业在“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方向、任务及目标,并特别将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到历史新高度———到2010年,我国化纤工业差别化纤维比例力争达到40%,行业研发资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同时要求行业显著提高资源利用率,2010年化纤行业万元产值耗电降低20%、耗水降低10%,吨纤维废水排放量降低10%,废气排放量降低10%。

     贺燕丽在讲话中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区发改委、经贸委,有关银行及行业协会等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该指导意见,切实做到在指导意见的引导下,加快我国化纤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资源、环保等约束问题,实现由世界化纤大国向强国的转变。

    郑植艺在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为化纤工业的发展专门编制指导意见,充分体现出国家对化纤工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中国化纤行业将不负国家重望,毅然承担并努力完成纺织工业重要基础性行业的发展重任和为国家各项建设开发高技术纤维及材料的艰巨任务,为推动纺织工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将该指导意见的宣贯工作作为今年行业的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使指导意见在行业实施重大战略转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会上,郑植艺还全面介绍了2006年化纤行业发展情况及2007年行业面临的形势。叶永茂对《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重点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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