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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进入拉脱维亚纺织市场的六项建议

来源:中国服装采购网 | 发布日期:2006-08-24

     纺织业是拉脱维亚传统的高出口导向型产业。其产品生产的84%用于出口。在历史上,拉脱维亚纺织业被其很少的大型企业所控制,但现在却出现了成群的,新型的,具有灵活性的,专门从事纺织服装生产的中小企业。
  拉脱维亚纺织品的出口市场主要在欧盟,像瑞典、丹麦和德国等。在这些市场上,拉脱维亚的出口商通常是与拥有名牌的外国公司和零售连锁商店签订合同进行销售。而在拉脱维亚的东部市场,即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等,则依靠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来保证其在这些低价位地区的出口。

  棉毛、编织和亚麻服装占拉脱维亚服装出口的2/3。拉脱维亚的纺织企业也生产一些半制成品,如布匹、人造纤维、纱线等。

  目前,在拉脱维亚的国内市场和出口市场,许多与纺织业相关的行业,像布料研发、服装设计和商品包装等迅速发展。在拉脱维亚,服装设计活动一般由教育部门下属的机构把它作为一个副产品来完成,而商业设计师则主要关注年轻人市场,设计范围广泛,从高档时装到新式的时髦服装。

  根据拉脱维亚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拉脱维亚从中国进口的纺织服装制品约为1447万美元。其中进口5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主要有8类:

  (1)T恤衫、汗衫和背心(税号:6109);

  (2)男式大衣、斗篷、风衣、带风帽防寒衣等(税号:6201);(3)男式西服套装、长裤和上衣等(税号:6203)(4)男式衬衫(税号:6205);(5)运动服、滑雪服和泳装(税号:6211);(6)床上用品(税号:6302);(7)货物包装袋(税号:6305);(8)油毡布、天篷和遮阳篷等(税号:6306)。

  而进口百万美元以上的商品主要是3类:

  (1)毛或动物丝毛制成的针织或钩编套头衫、开襟衫和背心(税号:6110);

  (2)大衣、雨衣、斗篷、带风帽防寒短上衣和防风衣(税号:6202);

  (3)女式西服套装和连衣裙等(税号:6204)。

  根据2003年的数据分析:(1)以上几类商品的进口额约占拉脱维亚从中国进口纺织品总额的63%。(2)拉脱维亚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半制成品约占4%,制成品约占96%。

  另外,从目前拉脱维亚国家统计局能够提供的,2004年1~4月份拉脱维亚进口中国纺织品的数据来看,虽不能反映全年状况,但可以看出拉进口中国纺织品的大致趋势,即(1)进口额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因为,2004年1~4月份的进口额已相当于2003年全年进口额的49%强。(2)大额进口商品的种类没有太大变化,比较雷同。(3)增加了一些新的进口品种。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服装协议》,2005年的1月1日全部取消纺织品被动进口配额。拉脱维亚于1998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因此,目前来自于拉官方的表态是,它将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的有关规定,承担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并以欧盟成员国的身份,在2005年1月1日之后的欧盟与中国纺织品贸易中,执行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即在2005年1月1日取消全部纺织品配额之后,欧盟委员会将启动近期建立的“欧盟-中国”纺织品对话机制”,并建立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监控体系。

  事实上,我国的纺织服装行业在世界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波罗的海三国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对2005年1月1日取消全部配额之后的状况是有所担忧的。有人曾呼吁波海三国要联合起来应对来自于中国和土耳其的纺织品。他们认为,自己的产品都出口到欧洲国家,却把波罗的海三国市场拱手让给来自中国和土耳其的廉价服装、针织品和其他各类纺织品。随着纺织品配额的取消,由于我国纺织品的价格优势,以及拉脱维亚纺织企业设备老旧,技术力量不足和缺乏资金等问题,使他们很难与中国的纺织企业竞争。鉴于目前情况,我商务处建议:

  (1)实施“走出去”战略。目前,我国纺织企业与拉方多进行出口贸易,致使我纺织品大量流入拉国市场,易引起拉纺织企业的反感和恐慌。所以,我们建议国内企业要大胆地走出来做好国外调研,争取与当地纺织企业开展贸易合作、生产合作、技术合作等,达到双赢的结果。

  (2)把拉脱维亚作为进军欧盟的突破口之一。多年来,拉脱维亚的纺织服装制品大多销到欧盟国家。因此,他们在这些国家有着良好的经营网络和顺畅的销售渠道,我国企业应通过与拉方的合作,很好地加以利用,避开欧盟的贸易壁垒,逐渐打开进入欧盟市场的另一个渠道。

  (3)应逐步改变拉脱维亚对进口我纺织品的定位。目前,在拉脱维亚市场上的中国纺织品仍属于廉价商品。其原因有二,一是我国商品成本低,价格低,加上国内竞争激烈,导致价格优势取胜成为一种传统;二是由于拉脱维亚对进口我国商品的定位是中低档货物。因此,质优价高的商品,拉脱维亚根本就不进。长此以往,在人们的心目中,中国商品就成了廉价的低档货。这种局面的改变,需要国内企业的努力。

  (4)创立自己的知名品牌。我国许多商品质量上乘,若使用国外品牌,即使价格昂贵,销路一样很好。但若使用国内品牌,因没有知名度,而倍受冷落。在拉脱维亚,若使用拉脱维亚的品牌,也会比使用中国的品牌好销。

  (5)我国应适当进口一些拉脱维亚的纺织品。经查近几年的统计记录,我国从拉脱维亚进口的纺织品几乎是0。所以我们认为,适当进口一些拉脱维亚的纺织品,可以缓解双方在纺织品贸易上的进出口反差。

  (6)关注拉脱维亚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数量和进口额,随时预防拉脱维亚等欧盟国家以我纺织品大量涌入,损害本国相关产业为由,实施“特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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