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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

(沪)纺织品工作有关问答

来源:纺织贸促网-上海市外经贸委 | 发布日期:2007-01-26

     商务部重新修改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现就企业和社会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用声讯问答形式答复如下:

  1、问:制定《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商务部制定《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内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促进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

2、问:制定《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公开、透明。
 
 
  4、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答:《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实施时间是从2005年7月20日起开始。
 
  5、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中所管理的具体商品是什么?
  答:《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中管理的具体商品是根据《管理商品目录》来确定的,这个《管理商品目录》是动态的,商务部将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列入《管理商品目录》:
  (1)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实行限制的纺织产品。
  (2)双边协议规定需要临时进行数量管理的纺织产品。
  目前商务部公布了《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和《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具体商品可在商务部网站查阅(www.mofcom.gov.cn)
 
  6、问:临时出口许可数量是如何安排的?以什么为依据?
  答:临时出口许可数量安排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全年协议量的70%用于业绩分配,另一部分是协议量的30%用于公开招标。临时出口许可数量安排是以企业纺织品出口实绩为依据,这出口实绩是指出口金额实绩,而不是出口数量实绩。
 
  7、问:出口实绩的统计时间范围是什么?
  答:出口实绩的统计时间范围是临时出口许可实施前的12个月,2006年可申请数量以2004年6月1日——2005年5月31日为统计时间范围进行计算,另加企业2005年6月11日——12月31日应获得的可申请数量。具体以商务部发布的公告为准。
 
  8、问:具有出口业绩的企业获得临时许可数量的程序是什么?
  答:具有出口业绩的企业获得临时许可数量的程序是:
  第一步:商务部根据分配原则下达各经营者可申请的商品类别和数量,并在商务部网站上公布。
  第二步:获得可申请数量的上海经营者在商务部下达的可申请类别和数量范围内向我委提出许可申请。到时企业可上网查询有关通知(www.pad.sh.cn)。
  第三步:我委对上海各经营者的申请进行汇总后报商务部。
  第四步:商务部在可申请数量范围内统一办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申请批准手续,将全国各经营者临时出口许可的分配数量下达给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第五步:商务部网站和我委贸规处网站公开发布。
 
  9、问:没有分得业绩许可数量的企业怎样才能获得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
  答: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分二部分进行分配:一部分是全年协议量的70%用于业绩分配,另一部分是协议量的30%用于招标。企业没有获得业绩许可数量的,可通过招投标竞标获得许可数量。
  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商贸发[2005]502号)规定,企业在规定时段内在所投标类别上有对全球市场出口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10、问:企业如何知道自己有没有投标资格?投标的类别和数量?
  答:商务部在进行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公开招标前会根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公告”,企业可仔细查阅“招标公告”,通过“招标公告”的附件,企业参照“海关出口业绩名单”“各类别投标档次表”“招标种类和数量表”对号入座。
 
 
  11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投标如何操作?
  答:关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投标的操作流程,企业可参照商务部公布的“招标公告”,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投标资格审核及电子投标软件安装”及“电子投标方式”的要求及流程操作,具体可登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www.ec.com.cn),或拨打021—63518609上海办事处。
 
  12、问:没有出口实绩的新企业如何获得出口许可数量安排?
  答: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第20号令)第十四条、商务部《关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跨地区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函[2006]1号)和《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商贸发[2005]502号)的有关规定,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是可发转让的。企业可通过市场运作,获得许可数量转授让,从而获得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
 
  13、问:如何办理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转受让手续?
  答: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转让分三部分:
  一是企业通过业绩分配获得的许可数量市内转受让,报我委贸规处备案并做技术处理。
  二是企业通过业绩分配获得的许可数量跨省市转让,报我委贸规处汇总后转报商务部主管部门办理跨地区转受让备案手续。
  三是企业通过竞标获得的招标许可数量市内转让或跨省市转让,直接报商务部纺织品招标办公室办理许可数量转让、受让手续。
  具体办理许可数量转受让有关事项请详见我处网站:www.pad .sh.cn
                       商务部纺织品招标办公室网站:www.ccct.org.cn
 
  14、问:企业如何知道哪些纺织品出口受到数量限制(需要许可证)?哪些纺织品出口不受数量限制(不需要许可证)?
  答:确认纺织品出口是否受到数量限制的步骤:
  (1)企业在出口纺织品时,首先应确定该商品是否出运到受限国家,目前对我国纺织品出口实行数量限制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和欧盟各国。
  (2)需根据我国现行的海关进出口税则查得该商品的商品编码(HS编码)。
  (3)根据查得的商品编码(HS编码十位数)对照商务部公布的《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或《对美国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所列的“中国海关商品编码及商品名称”,如果该商品编码是《目录》中所列入的,则需要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反之则反。
 
  15、问:如何使用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
  答:企业获得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后,根据本企业实际出货需要,按照《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要求向发证机构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纺织品临时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企业在许可数量范围内,一个类别出一份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英文证);一个HS编码出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中文证);在国内海关一次报关用一份中文证,多份中文证需多次报关。
 
 
  16、问:纺织品出口证件有几种证书?
  答: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有9种证书,分别是:
  (1)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用英文填制。
  (2)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用英文填制
  (3)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用英文填制
  (4)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用英文填制
  (5)输欧盟手工制品证,用英文填制
  (6)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用英文填制
  (7)输土耳其丝麻制品产地证,用英文填制
  (8)输土耳其纺织品产地证,用英文填制
  (9)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用中文填制。
 
  17、问:企业如何领取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需递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出口《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和《对美国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范围内的纺织品,需向发证机关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申请许可证有二种方式:
  第一种是企业以书面开式申请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
  第二种是网上申请(取证书时递交书面材料)。
  需递交材料如下:
  答:(1)企业填制纺织品出口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联),企业可在许可证局网站(www.licence.org.cn)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制、打印,并加盖经营者行政公章,交娄山关路55号11楼1号窗口
  (2)随附有效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的经营者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A、营业执照
  B、加盖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上述材料如发生变化,经营者须及时向当地发证机构提供变更后的文件材料。
 
  18、问:纺织品许可证件有多种证书,企业如何使用?
  答:(1)企业出口《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所列货物,应申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与之相配套的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企业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在中国海关报关,持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在欧盟海关报关。
  (2)企业出口《对美国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所列的货物,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在中国海关报关,持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备用。
  (3)企业出口到欧盟,且不是《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所列的纺织品,可根据需要申领相应的证书(以上所列的2、5、6、7、8、项)。
 
  19、问:企业如何在网上申领纺织品证书?
  答:(1)企业在网上申领纺织品出口证件前,需先在贸规处办理用于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具体办理事宜可上贸规处网站:www.pad sh .cn 查阅)。企业将填写好的电子钥匙申请表(打印稿并加盖公章),并附有关材料交外经贸委办证大厅(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11楼1号窗口)。
  (2)登录许可证局网站(www.licence.org.cn)点击“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按要求在线逐项填写、保存、上报申请电子数据。
  (3)三个工作后在“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中的“打印申请表”栏内打印输美或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申请表(申请表第二栏有许可证号和产地证号),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凭申请表到办证大厅领取整套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20、问:企业如何以书面形式申领纺织品证书?
  答:企业可登录www.licence.org.cn网下载相应的许可证件申请表格(一式两联),进行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交外经贸委办证大厅(上海娄山关路55号11楼1号窗口),随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如是首次办证,需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三个工作日后凭办证大厅接单员签收的一联申请表到办证大厅领取整套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
 
  21、问:企业在办理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企业在办理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应注意如下问题:
  (1)计量单位。美国和欧盟的商品类别是不同的,因此,与类别码相对应的计量单位也是各不相同的,企业需注意不同国别、不同类别的计量单价。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出口许可证使用的计量单位也是不同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根据商品类别确定的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出口许可证根据商品HS编码确定计量单位
  (2)数量填制。“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中数量设定为整数,并且不是四舍五入,则无任小数点后面是多少,或多大,系统在整数部分加1。在制作美国证书时,由于计量单位原因,且系统要求许可证数量为整数,因此会出现输美国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许可证数量不一致的现象,但是与数量相对应的总金额必须一致。
  (3)MID。MID是生产厂家代码,在制作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时,“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要求必须填写生产厂家代码,即MID代码。企业如果没有MID代码,可在贸规处网上备案,网址:www.pad.sh.cn网上办事“MID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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