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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企业重视CLP法规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9-12-03

   很多专家和组织站出来提醒企业不要忘了,根据CLP法规,所有生产和进口危险品或其配制品(高于一定含量)必须在2010年12月1日前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他们的危险品分类和标签,这一截止日期与企业的吨位或想要何时进行注册无关。
  
  Reach博士对这一现象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他呼吁对这些已经被提交给欧盟主管当局并由其考虑的问题进行公开讨论,以努力避免重复的不必要的思考、工作和问询。目前,许多企业的想法还固定停留在开始他们的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以确保他们在2010年12月1日前完成注册。然而显而易见的,除非SIEF成立并开始运行,否则关于协调分类的讨论无法开始。其他一些企业也许会推迟加入SIEF的时间因为他们只需在2013年或更晚的时间完成其物质的注册工作。但这些企业正沉醉于一种其实是错觉的安全感里。
  
  正如企业为了应对REACH法规,必须对于他们买卖及使用的产品有一个非常清楚的了解认识一样,需要弄明白他们的产品里到底有哪些有害数据,或者没有,所以他们需要了解这些认识意味着什么。
  
  还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即物质新的数据意味着该物质必须按照CLP法规而不是以前的欧盟法规重新进行危险品分类。反过来说,分类的改变将导致额外的REACH义务,包括从进行充分的化学品安全评估,到认识到改动后的分类可能突然意味着某种物质符合了REACH法规对于“高关注度物质”的标准,相应的,也就意味着更早的注册截止日期和对其的使用进行授权的必要。
  
  比你更早进行注册的企业将准备提交协调分类,你的公司需要做的就是现在就积极地加入那些讨论以使你能够对最终的结果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比方说如果你拥有数据,就可以避免最终采纳一个更严格的危险品分类。据不完全统计,大约500万或者更多的CLP通报需要进行。如果企业们都不进行准备而是等到明年的时候再向ECHA提交,那么预注册时候曾经出现过的REACH-IT系统瘫痪可能就要重演一遍了。
  
  到那时,虽然有指南文件,ECHA承诺的支持和工具等可以提供帮助,但对于那些甚至尚未考虑这一新的CLP法规对其物质影响的公司来说,可能为时已晚了。
  
  所以就有了一句新的口号:有备则无患,临危亦不乱。 

      注: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包装(CLP)的最终文本现已出版。该法规在12月份迅速通过一读,是欧盟执行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有关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规定的组成部分。它对REACH法规起到了巩固作用,为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维护的注册物质的分类和标签数据库的建立提供了相应规则。
  
  CLP法规取代了欧盟以前对危险物质和配制品的分类和标签指令(67/548/EEC&1999/45/EC)。
  
  法规正式文本现已出版,同时欧盟将修订有关洗涤剂、玩具、化妆品,报废车辆、废旧电器和电子设备、以及溶剂的相关法律条款,使其符合新的CLP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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