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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新目录温和调整 中小纺企看到希望

来源:广州日报 | 发布日期:2008-04-08
    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有1816个海关编码商品位列其中。据悉,该目录主要根据2008年国家进出口税则,对此前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其中包括新增高污染的禁止类商品目录39个和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598个。
  
    抑制高污染高耗能商品出口
  
    商务部在公告中说,此次调整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商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此前,商务部长陈德铭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今年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不再将搞“一刀切”,会重新考虑加工贸易政策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
  
    本次39种高污染的商品就是应此前国家环保总局的建议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对此,广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处处长罗坤明认为,通过税收杠杆对“两高一资”的产品进行调整很正常,也是国家一个长期的政策。他表示:“由于广州产业档次相对比较高,受影响的比例应该不到1%。”他预计,今年不会再出台大规模的政策调整。
  
    政策面传出积极信号
  
    自2007年8月23日起正式实施的加工贸易新政,核心内容就是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和台账保证金制度。1853个商品被新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1537个为纺织产品,占新增商品类别总数的83%。
  
    对于今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出台,专家指出,此次加工贸易出口政策的调整一改往日“一刀切”的强硬风格而更趋温和与务实。既充分考虑到内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压力,也意识到企业升级换代绝不是一夜之间的事。这让在寒冬中苦苦煎熬多时的众多外向型中小企业终于看到了希望。无疑,这也是政策面传出的第一个积极信号。
  
    收紧政策影响日渐显现
  
    目前,收紧加工贸易政策的影响日渐清晰。从去年9月份开始,纺织服装加工贸易出口额出现持续回落;珠三角、长三角大量做加工贸易的企业盈利普遍减少,甚至面临亏损。
  
    专家认为,此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趋于温和,可以让业界看到未来政策调整的两个方向: 企业的生存问题将得到决策部门更多的关注;近期不会出台更严厉的抑制纺织出口新举措。他表示:“为防止纺织出口的‘硬着陆’,今年的政策突袭式变动的预期将明显降低。”
  
    相比2007年第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涉及多达1853个商品,专家指出,今年的新目录还是考虑了内外部环境变化给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带来的较大压力,对加工贸易进行了较温和的调整,令众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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