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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纺织品设限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2007年度“特殊301”报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7-05-14
    2007年4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07年度“特殊301”报告。 

    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在该报告的声明中表示:“我们必须保卫我们的观念、创新和创意,防止不法人员盗版。该报告强调了美国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中所面临挑战的审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应成为美国各行业的重点。”
  
    随着全球假冒和盗版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特殊301”报告已成为美国重要的政策工具,为其解决与贸易伙伴所面临的挑战提供了基础。
  
    2007年度“特殊301”报告将中国和俄罗斯作为关注重点,并介绍了中、俄两国在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
  
    该报告决定对俄罗斯、巴西、捷克和巴基斯坦进行“周期末审议”。
  
    美国2007年度“特殊301”报告将其43个贸易伙伴列为“重点观察名单”、“观察名单”和“306条款监督对象”。
  
    该报告将12个贸易伙伴列入“重点观察名单”,这些国家分别为:中国、俄罗斯、阿根廷、智利、埃及、印度、以色列、黎巴嫩、泰国、土耳其、乌克兰和委内瑞拉。
  
    30个国家(地区)被列入“观察名单”,分别为:白俄罗斯、伯利兹、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尼、意大利、牙买加、韩国、科威特、立陶宛、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波兰、罗马尼亚、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
  
    巴拉圭仍为“306条款监督对象”,美国将根据双边《谅解备忘录》确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目标和行动。
  
    关于中国部分,该报告列举了中国主要省份在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中的成绩与不足。施瓦布表示,“省级和地区领导层对改善中国的知识产权环境至关重要。美国将指出地区问题,并建议采取相关措施。”
  
    在美中两国在许多领域加强合作、改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机制的同时,美国认为,中国猖獗的盗版问题仍为关注重点,并寻求在世贸组织下与中方就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问题进行磋商。目前,已作为第三方加入美中知识产权争端案的有加拿大、欧盟、日本和墨西哥。
  
    施瓦布表示,“特殊301”报告列举了一些美国希望改进的领域,以及中国各级官员为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
  
    《1974年贸易法》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拒绝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知识产权或拒绝拥有知识产权保护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的国家(地区)进行年度审查。这些国家被分为4类:(1)重点国家;(2)重点观察名单;(3)观察名单(4)306条款监督对象。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下,将对“重点国家”进行301调查,并可能实施贸易制裁。此前被定为“重点国家”的国家(地区),通过谈判或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后,就被定为“306条款监督对象”。目前,巴拉圭属于“306条款监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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