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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纺织品设限

薄熙来谈中欧纺织品问题

来源:商务部网站 | 发布日期:2005-09-27

    2005 年9月8日,中央电视台海外中心记者就纺织品问题在厦洽会现场对薄熙来进行了8分钟采访,以下是问答实录: 
 
  记者:昨天,欧盟通过了中欧关于解决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的方案,您如何评价这次中欧磋商的结果? 
  
  答:在这次中欧关于纺织品滞港问题的磋商中,双方都是理智的,大家都认识到中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性,最后达成的结果也是公平合理的,是各方都能接受的。 
 
  今年6月11日,中欧在上海就纺织品问题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为中国纺织企业创造了稳定的,而且不断改善的出口环境。业内人士都很清楚,与2004年的出口量相比,我国纺织品对欧盟的出口将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不少类别是加倍。 
 
  从签署协议到双方正式实施协议,其间存在着一个月左右的管理空档期。在空档期内,欧方超发了为数不少的进口许可证,中方也发出了一些出口许可证,再加上双方企业利用空档期,抢进口、抢出口,于是就造成了部分输欧纺织品在欧盟滞港卡关的问题。 
 
  从法律上严格地讲,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的企业以及双方的政府管理部门都没有责任,这是由双方现行法律法规所决定的。中欧双方的法律法规都要求,颁布新的管理办法前需要一定的公示期,这就不可避免会导致管理上出现短时间的空档。 
 
  事实上,目前滞港的输欧纺织品,绝大多数都是欧盟的进口商、零售商已经付过款的。滞港卡关的损失主要是由欧盟的进口商、零售商来承担。但是作为负责任的贸易大国,在处理纺织品滞港问题上,中国是合情合理的,并没有袖手旁观。因为中欧经贸合作关系是长远和全面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这些滞港货物,产权应该说已经是欧方的,但原产地则是中国。所以双方经过认真的磋商达成了协议,使滞港纺织品得以顺利放行。这也说明,双方在处理经贸问题时已经形成了一个较好的机制。所以,在温总理和巴罗佐主席、布莱尔首相会谈时,中欧领导人都高度评价中欧就此所达成的一致。 
 
  我们认为,只要秉承互谅互让、真诚合作的精神,中欧两大贸易伙伴就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共同享有做大的蛋糕。现在中国正处在加入WTO的后过渡期,中国和贸易伙伴的关系还处在一个磨合的阶段,所幸中欧关于纺织品的这两次磨合是成功的。 
 
  记者:这次谈判结果对未来的纺织品贸易有何影响?是不是能对将来解决其它贸易问题有较大的的示范作用? 
 
  答:这次谈判对纺织品贸易的影响是直接和重要的。业内人士都了解,中国在几年前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纺织品问题就是一个焦点,当时欧美已经预见到中国纺织品很有竞争力,担心中国纺织品今后会大量出口,由此影响到他们的企业和就业。因此在谈判时,当时就是一个十分艰苦的话题。 
 
  2005年1月1日,纺织品贸易实现了全球一体化,使全球纺织品贸易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中国作为纺织品大国,成了纺织贸易的主角,吸引了全球的目光,不少国家为此感到紧张和忧虑,担心中国纺织品影响他们国内的就业,这是近期纺织品贸易摩擦增多的根本原因。 
 
  6月11日中欧在上海签署的备忘录和前几天在北京达成的协议,体现了互利互让的精神,为中欧纺织品贸易平衡过渡搭建了稳定的架构。今后,如果我们能继续理智地、公平地处理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相信中欧纺织品贸易会有一个令人欣慰的前景,而且会成为我们合理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时可资借鉴的范例。 
 
  记者:我国纺织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今后的贸易形势? 
 
  答:这次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给我国纺织企业的出口增长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应该看到,我国纺织企业有很强的生产能力,以输欧套头衫为例,在管理空档期内,一个月生产、出口的货物,就相当于今年前几个月的出口总量。这也说明我们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熟悉国际市场,对贸易规则也很有研究。 
 
    但大家要知道这样一个道理,世界贸易除了竞争还要共存。欧美是我国纺织品的主要出口市场,在这两大市场上,不仅有欧美生产企业的利益,也有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一些发展中国家每年的创汇主要是通过纺织品贸易来实现的,我们也要兼顾他们的利益。在发展贸易的过程中,我们的企业通过自由竞争而占有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是令人鼓舞的,但也要循序渐进,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等一些老朋友的实际利益。所以在谈判中,要合情合理地顾及有关方面的利益,这样做,正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应有的责任意识和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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