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全面向生产企业倾斜,面对民营和外资外贸企业双重挑战,有专家提出,国有资本应退出外贸领域
2006年10月,广交会将迎来百届庆典。广交会作为中国50年外贸经济的缩影,不仅仅体现着中国外向型经济突飞猛进的辉煌,同样随着形势变迁,鲜明、客观地折射出中国外贸领域隐而不见的矛盾与挑战。
随着国家放开进出口经营权,众多制造型企业开始自主出口。在此之前这些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多数企业就选择与进出口贸易公司合作,由后者代理进出口业务。近年来,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上述作用日渐式微,对其企业效益是不小的打击。
这些传统国有外贸企业前世今生有着怎样的故事?其出路何在?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在对外贸易领域的改革不断扩大和深化,出口经营主体真正进入了多元化时代,生产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潮水般进入外贸出口企业队伍中。2004年4月,第95届广交会上,国内生产企业首次超过外贸企业,成为广交会第一大参展主体,引人注目;而仅仅两年之后,2006年4月的99届广交会,外贸企业在广交会的参展份额中就已经仅剩三分之一。
外贸出口主导权重心的逐步转移,使得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危机真正到来:人才流失进入高峰,企业盈利水平不断下降——中国外贸产业格局裂变的同时,国有外贸企业也迎来了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拐点。
【困惑】“传统国有外贸公司必死”?
我国国有外贸公司在改革开放后直至加入世贸组织前夕,一直担负着为国家出口创汇的重任。而从产业发展前景看,经营对外贸易这一行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是大有可为的。但问题在于,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税不断调低、外贸经营权门槛降低、私营和民营公司对外贸领域的快速介入,国有外贸公司很快进入了微利时代,“国营”贸易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大幅减少,意味着我国专业外贸公司在计划经济下所享有的垄断地位将彻底丧失。
王伟,现任华凌集团总裁、原美的空调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直言不讳,现在越来越多外国客商不仅知道中国,还知道顺德、东莞、中山等制造基地,有些甚至用中文来洽谈业务或在中国成立长期的采购点。而越来越广泛的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商务,使得企业的外贸进出口业务更加独立,快捷和单一。
在采访中结识了来自尼日利亚的加迪马,到广州已经有近三年的时间。他经常到番禺、佛山等地批发买进一些服装、陶瓷等小商品,然后在联系合作伙伴带回非洲。加迪马认为,这样的“采购”更有效率,也更实惠。
与出现在广交会或中国(深圳)消费品采购大会上的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采购巨头相比,加迪马之类的采购商确实显得很渺小,但两者之间有一种共性,直接与中国生产商进行洽谈,跳过了国有外贸企业这一环节。
“假如客户跳过我们这个环节而直接找上厂家,或者厂家直接到海外市场找到婆家,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国有外贸企业一直在担忧的问题。但这种担忧还是非常残酷地正演变成事实。
对此,经济评论学者、企业发展战略专家管益忻在一次演讲中就曾经坦言:“传统国有外贸公司必死无疑”。
据记者拿到的一份广州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5年这一“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广东国有企业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842.1亿美元,比“九五”期末的2000年增长了近20%。但值得注意的是,在5年间超过四成的国有外贸企业退出该领域;据统计,2005年广东实际参与外贸进出口的国有外贸企业有1830家,比2000年锐减1253家。
对此,原广东省外经贸委副主任伍明光坦承,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国有外贸企业在广东进出口总额中绝对占大头,但随着外贸经营权逐步放开,国有外贸企业的优势日益丧失。
广新外贸集团属下企业广东纺织品进出口针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温卫东也发出这样的感慨:以前中国纺织品出口属于垄断性行业,不需要太多服务,所有业务都是送上门来,国有外贸公司的每个环节只要有人做就行,大家都在吃大锅饭,就像富贵人家的子弟,从不愁吃穿;现在突然加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像18岁的孩子一样,他的父亲突然叫他自食其力,与一路打拼过来的民营企业、生产型企业相比,国有外贸企业在谋生方面没有它们有经验。
【前因】新势力抢滩与改革阵痛
进入2006年,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已到了最关键时刻,外商可设立独资出口采购中心,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条件低得不能再低,这一系列变化都反映出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上的决心。
2004年7月1日国家颁布了新的《外贸法》,取消了对自然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限制,这意味着外贸领域进入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同时,传统的国有外贸企业也将受到来自民营和外资外贸企业的双重挑战。
而从今年4月第99届广交会开始实施的《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则再次给传统外贸专业公司当头棒喝:《标准》中规定分配与招展展位用于安排生产和工贸企业的展位不少于50%,作为中国出口第一展的广交会,已经全方面向生产企业倾斜。
外贸企业受到更大的冲击来自于外资企业的进入。据原经贸部计划司出版的《1990年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名录显示,当年除了中央各部委所属进出口公司外,主导中国出口的几乎清一色是各省市区的地方国有专业外贸公司。而2005年下半年,商务部规财司出版的《2004年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占据了62%的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占比下降为32.4%。
就此,商务部高级研究员马宇日前谈到,外贸经营权的全面放开符合时代的发展趋势。马宇认为,改革要趁早,早改革的一批国有外贸企业还能活下去,但不是作为原来意义上靠外贸经营权垄断获取利润的行业存在,而是市场条件下分工的结果。
【应变】外贸企业多元化转型
其实,随着外贸公司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国际化,专业外贸公司在我国外贸企业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小。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的原有专业外贸公司,不再单纯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而是转为多元化经营。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表示,世界贸易发展的主流就是公司自己生产、自己经销。传统的专业外贸公司是中国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应顺应世界贸易潮流,进行改革,走多元化经营的道路。外贸经营权下放,有利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一起做大市场蛋糕,不存在此消彼长的问题,更谈不上冲击。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有利于贸易发展。
从我国专业外贸公司发展的进程看,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外贸企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已发生许多变化。其中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所谓经营多元化,即外贸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再仅限于进出口贸易,而是涉足内贸、金融、生产等众多领域。
如今,广东省已经对23家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广东丝绸、广新外贸集团公司等很多国有的外贸公司已经过转制,不再完全属于国有。股份制、民营企业是否比国有企业更为有效率,暂且难以判断,但是至少那些传统的国有外贸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只有变革才有可能为自己带来出路。
专家观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核心业务员应参股”
新《外贸法》的实施,对国有外贸企业的影响不小。国有外贸企业在通过改革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时要注意三点:一是资金的规模和企业的实力,目前大多数国有外贸企业都是负债经营,走生产产品的路线不太现实;二是人才,外贸公司75%的价值是由30%的业务员创造的,客户主要掌握在业务员手中,企业要通过改制让核心业务员参股,把私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第三点是模式的选择与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要结合在一起,广东国有外贸企业在设置改革制度上有一定缺陷,对企业未来发展所处的状况和环境不太清楚。
务部高级研究员马宇:“国有外贸企业应市场化”
国有资本应该在外贸领域退出,国有资本不适应在外贸领域生存。不同于拥有生产线和产品的国有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主要是无形资产,但无形资产并不完全属于企业,最重要客户资源是掌握在业务员手中,而国有企业本身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存在缺陷无法留住人才。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国有外贸企业很可能变成一个空壳子,所以对于还有市场价值的资产,不管是人才、品牌、信誉还是销售网络,应尽快剥离,建立适宜的产权结构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完成国有外贸企业向市场化的转变。
对话:“民营企业是外贸领域未来主体”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李钢认为,外贸领域可“国退民进”
曾经在入世以前就专题研究民营资本进入外贸领域可能性的李钢,对以出身划分企业的方式颇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看来,英雄不问出处,民营企业注定是这个领域未来的主体。
记者:近年来,民营外贸的增长十分迅速,如今一季度已经达到了出口总额的10%,这种快速增长的推动力是什么?
李钢:入世以后,中国对外贸易的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外贸经营主体的市场门槛大幅度降低了,这是民营企业参与对外贸易的基本的先决性的条件。如今,这个门槛基本消除了;2004年的外贸法也更加确定了这一点。这样一个基本态势,导致民营企业对外贸活动产生新的兴趣。
培育客户和市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民营企业外贸份额迅速增长,除了门槛降低,还有其他几个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原来是通过原有的国有外贸公司来代理业务。现在那些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掌握外部市场的企业转为自营,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这是增长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二是民营企业通过挖人,挖大外贸公司的业务员,这些人带来客户和渠道,直接推动了民营外贸的发展。也有部分国有公司的人员下海,仍然经营原来的业务,但身份已经转变。外贸过去对于民营企业是一个新的领域,所以一段时间内,会有不少民营企业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但经过短期的冲动之后,相信会回归理性的发展态势。
记者:对于新进入的民营企业,成长的困难何在?
李钢:首先是它的业务是否能达到一定规模,如果没有规模,经过短期尝试后,不少企业会重新采取代理的方式开展业务。其次是如何获取国外客户的认可。民营企业在这个领域还需要磨合期。经历了短暂的冲动后,还要真正面对业务的挑战。中国实体企业将会占据外贸的主导。
记者:除了广交会,民企开拓市场和客户的困难主要在哪里?
李钢:选择像广交会这样的方式对民企来说是最可行的途径,也是必然的发展阶段。因为民企经营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大批的出口型人才,需要时间来培养。商务部有广交会和投洽会,还有六个小交会,就成为新进入企业寻找市场的依靠。除此之外,商务部还设立了中国贸易指南网站,目前已经有30多万条买家的基本信息,并且随时更新。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对外部信息的把握能力有限,这些信息库的强大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记者:有不少民营企业在成长中,都急于摆脱民营身份,身份对他们的发展有困扰吗?
李钢:外贸领域,主要涉及到对外流通的环节,竞争性非常强,并不适合投入大量的国有资本,属于“国退民进”的领域。完全没有必要再给企业限定身份。入世承诺中,对进出口产品的国营限制越来越少,即便在这些领域,也逐渐有民企的加入。总的来看,当入世的后过渡期完成后,外贸企业的身份就不会有实质性的区别。
摘自《中国海关》
国有外贸公司六大发展阶段
1.外贸统制专营时期(1949-1978)
与产品经济和单一的计划经济的国家经济体制相适应,当时我国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有利于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被资本主义国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有利于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
2.放权过渡时期(1979-1987)
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经过简政放权、扩大了省一级外贸自主权。外贸公司的数量显著增加。据统计,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7年,全国共批准设立各类外贸公司2200多家,比1979年增加了11倍多。然而,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外贸公司仍然是它们通向国际市场的唯一选择。
3.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1990)
外贸吃“大锅饭”的体制多年来一直制约着外贸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国务院决定从1988年起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首先,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外贸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为解决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迈出了一大步,从而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的发展。
其次,它有利于解决中国经营体制上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问题,让企业逐步走向自主经营的道路。再者,它促进了工贸结合,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时期(1991-1993)
这一轮外贸体制改革重点放在微观管理层的变革,它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前一阶段简政放权道路的延续。
截止至1993年底,中国有外贸经营权的各类企业(不包括已投产的8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达8000多家。
5.外贸体制改革新进展时期(1994-2002)
1994年,中国政府开始了以汇率并轨为核心的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认识到,我国传统的外贸收购制的经营方式必须转变,以服务为特征的稳定、有序、高效的代理制必将是外贸经营的发展方向。
6.加入WTO后的竞争时代(2002年至今)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对外贸领域的改革不断扩大和深化,出口主体真正进入了多元化时代,生产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潮水般进入出口企业队伍中来,国有外贸公司真正的危机来了:人才流失进入高峰,企业盈利水平不断下降。
专业外贸公司由原来的行政机构附属物转变为中介服务组织,它们在外贸活动中逐步获得独立经济实体的地位,伴随着这种地位的转变,专业外贸公司的经营模式也由单一的计划收购改变为进出口代理。外贸企业宏观结构由“合”到“分”,再由“分”走向“合”,以放权、分权为改革过渡措施,最终将外贸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并且通过各种措施使外贸企业选择走国际化集团经营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