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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秋冬)博览会参展企业报道及搭建注意事项

    报到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南大厅(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 号)

一、展商报道时间

1、光地展位参展商报到时间:

8 月24日(星期日)10∶00-19∶00

8 月25日(星期一)09∶00-20∶00

2、标准展位参展商报到时间:

8 月26日(星期二)09∶00-20∶00

二、报到手续:

(一)光地参展商需持下列文件:

①   参展商报到通知(需盖章);

②特装展位布展施工、用电安全保证书(需参展公司及搭建公司签字盖章);

③知识产权协议承诺书(需单位盖章);到展商报到处领取参展商出入证及相关资料。

办理施工证:

1.请在办理进馆手续时提供搭建公司的“施工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工资格证复印件”、“特装展位效果图”,搭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2.具体流程如下:向主场承建商缴纳施工押金(收费标准详见展商手册23 页)凭押金收据到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南广场制证中心办理施工证件(30 元/ 张)、货车车证(50 元/车次)。

押金清退说明:

 展会结束后,请将展位内清理干净,持主场承建商开具的押金收据经展馆保洁、保安、物业人员签字确认后,此笔押金将退还。

3、搭建要求:光地参展商

1)光地展位的搭建高度不得超过4米,展位不得封顶,不得搭建多层展台。

2)请勿擅自在展馆内的天花板悬吊垂饰,不得在地板、墙壁或建筑物任何部分安装固定装置,展厅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请勿在展厅墙面上使用粘胶物。

3)展台内任何设施不得超过划定的展台界限,所有暴露于公众视线的特殊搭建均须加以装饰。

4)搭建展位所用的材料应为环保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非易燃物,用于展位装饰及遮盖的织物必须做阻燃处理,其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1 级标准(难燃),严禁使用弹力布。

(二)标准展位参展商需持下列文件:

参展商报到通知(需单位盖章),参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协议承诺书(需单位盖章)于8月26日到展馆报到,于南大厅展商报到处领取参展商出入证及相关资料。

搭建要求:标准展位参展商

1)标准展位内部装饰不能超过2.5米。

2)标准展位参展商不能够更改、遮挡和取下带公司名称的楣板。

3)标准展位参展商在布展中不得擅自在展位内外进行更改展位结构和外观的搭建,所有产品及宣传、装饰的摆放均不得超出展位以外。

三、展会加班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需提前在每日15∶00书面通知主办单位,并到展馆有关部门办理加班申请及付加班费;如15∶00 以后申请需另加50% 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