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展业不可忽视知识产权保护
众所周知,会展业作为促进中外经贸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效途径。
在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获得了巨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会展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体制尚不够完善,在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以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着一定差距。如何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中国会展业界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2005年首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上,吴仪副总理明确提出中国会展业要走“市场化、法制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2006年1月10日,商务部又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颁布了2006年第1号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些都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保护展会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展会主办方和展商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必须承担和履行的责任与义务,明确规定了展会期间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机构和部门,以及处理机构和部门,展商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等。具体而言,《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展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
2006年1月11-13曰,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在中国广州举行,论坛由中国贸促会、国际展览联盟、国际展览业协会、国际独立组展商协会共同举办。来自全球21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国内外展览业界精英和巨头齐聚广州,围绕着“开放、合作、共赢”这一主题共同探讨经济全球化下快速发展的中国会展业面临的诸多问题,其中关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各方讨论和关注的热点话题。论坛开幕前夕,中国贸促会联合全国943家会展从业单位共同发起了中国会展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国际展览管理协会签署了《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声明》。在随后的分会场会议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议题之一进行了专门讨论。来自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中外知名展览公司和主办机构的代表以及国际知名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代表先后发表了重要演讲。
以上不难看出,中国政府和中国展览的管理机构及方方面面已经把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
在我国会展业的当前发展阶段,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展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密切关注的一个问题。当前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集中在对展会内参展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对展会名称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很重要,特别是成功展会的品牌保护。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每年举办的纺织品服装类贸易展会多达200多个。侵犯参展展品知识产权、盗取企业专利和设计、剽窃其他企业科研成果、甚至假借知识产权纠纷扰乱展会秩序的现象经常发生。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展会主办者必须面对和研究的一个课题。
2005年8月,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期间,主办方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联合中国家纺协会和参会的600多家国内参展商共同签署了《家纺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上海宣言》;在10月份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秋冬)博览会上,主办方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专门制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展览会知识产权规则》及其配套措施。
据悉,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从1999年开始,就尝试在自己举办的品牌展会现场联合国家有关部门设立展会现场法律咨询办公室,多年来从展前通告预防到展会现场纠纷协调,以及维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正是这种不断的积累使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所举办的品牌展会,在面积不断扩大的同时,国内外展商关于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投诉却越来越少。在德国举办的法兰克福家纺展上,由该会和中国家纺协会联合组织的中国最大的参展团却没有发生一起纠纷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