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资讯 商务部决定停止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来源:中国纺织报 发布日期:2014-07-07 字体: 【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振外贸企业信心,降低经营成本,商务部决定停止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自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重点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为出口企业办理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时不再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热门文章: 聚力专精特新 共筑产业未来—2026中国纺联春季联展【纺织专... [2026-02-05] 链接全球家纺商机,2026intertextile秋冬展展位... [2026-02-04] 数读2025 | 盘点全年中国纺织行业对外贸易表现 [2026-02-03] 以改革创新精神将社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与会代表深入... [2026-01-28] 链接全球纺业,共启“十五五”新篇--2026年纺织贸促会邀您... [2026-01-27] 展会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