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开始启动。
今年的申报创建工作重点体现以下原则:一是更加突出在行业领域的领先和示范作用,优先支持在行业中处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基地申报。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优先考虑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开发区。二是更加突出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建设。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在工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建设、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标准建设上成效比较突出的基地申报。三是更加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设计、研发服务、电子商务等先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基地申报。四是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和安全发展。重点支持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工业、节能减排治污及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有特点、有成效、示范意义突出的基地申报。五是更加突出“两化”融合和军民结合。支持在企业、行业、区域三个层面推进“两化”融合取得实效的基地申报。鼓励在军工和民口配套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培育和建设军民结合示范基地。
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含计划单列市的省市不超过3个),2009年度已申报但未获批的单位可继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