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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纺织业细则 着眼出口市场

来源:中纺进出口商会 | 发布日期:2009-04-28
    中国周五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明确提出要稳定和开拓出口市场。在不违反WTO(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实施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稳定纺织品国际市场份额。

  中国网刊登该份规划的全文称,到2011年,纺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2,0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2,400亿美元,年均增长8%。

  规划要求,2009-2011年,纺织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品种质量有明显提高,产业布局趋于合理,自主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落後产能逐步退出。到2011年,淘汰75亿米高能耗、高水耗、技术水平低的印染能力,淘汰230万吨化纤落後产能,加速淘汰棉纺、毛纺落後产能。

  规划并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纺织服装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对困难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的,可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鲁建华周二曾表示,尽管中国对纺织行业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纺织行业有好转迹象,但因外需疲弱,形势依然严竣,商务部与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将根据情况决定下一步政策措施。

  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已多次上调纺织业出口退税率,支持纺织工业应对出口颓势。最近一次上调是从4月1日起,将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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