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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支持纺织等行业26个大型展览会促进消费
《意见》指出,
一是要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带动相关行业消费。要求各地立足自身经济、区位、产业优势和消费特点,支持引导有关单位选准主题,丰富内容,大力办好以各类商品促销为内容的展会,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展销活动,以拉动内需扩大商品消费。要依托现有基础,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专业性强,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会展活动。
二是要丰富节庆展销活动,扩大商品消费。要求各地利用节假日消费集中的特点,积极组织融商、旅、文等为一体的大型“购物节”、“促销节”等综合性活动,支持零售企业开展优惠让利促销活动,营造节庆氛围,延长营业时间,促进商品销售。要鼓励举办地方产品跨省推介展销、名特优新产品展销、联展活动,为消费者购物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积极举办特色农产品“对接会”、“推介会”和“采购会”和特色商品节,促进农商对接,降低交易成本。配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工程,积极开展“供应商与承办企业对接联销”、“家电下乡联展”活动,举办“旧货交易周”,通过以旧换新,扩大家电产品销售。结合休闲、旅游消费特点,与有关部门联手,举办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形成会展、购物、旅游、休闲消费的叠加效应,带动交通、餐饮、住宿和商业消费。
三是开展特色餐饮等活动,促进服务消费。要求各地把握各地餐饮特色,举办内容丰富的“厨师节”、“美食节”、“烹饪技能大赛”和“地方风味及大众菜点联展联销活动”,弘扬餐饮文化,推介名菜新品,引导扩大消费。组织风味名店、老字号等餐饮企业,开展家宴推介活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光顾。通过服务企业进社区等各种形式活动,支持引导美发美容、人像摄影、洗染等企业深入社区,为方便消费创造各种条件与服务平台。
四是密切供需,强化促进效应。要求各地要引导会展承办单位,要因地制宜,丰富创意,推出消费主题,通过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影响及活动内涵。要强化对外宣传,放大办展效应,扩大会展覆盖面。对于大型品牌会展,鼓励全方位、多角度、大容量进行宣传,并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广泛推介。要协调指导展馆和展会主办单位降低参展费用标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参展单位予以适当补贴,鼓励中小企业参加展会活动。支持加大招展招商力度,提升参展采购商层次,积极吸引跨国商业集团入场采购,扩大消费规模。要推动展会活动内容、形式和组织运作机制创新。鼓励推出新品推介区,大型商场、超市进场采购商务洽谈区,VIP商务洽谈区,方便广大经销商与厂商进行零距离接触,畅通销售渠道,促进买家和卖家现场互动、洽谈,现场签约。
五是要完善服务,强化消费带动效应。要求各地积极支持展览会主办和承办单位,加强会展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展会配套服务。吸引更多的国内知名展会公司和会务公司,参与提供场馆布置、展台搭建、展台设计、资讯分析等专业服务,继续完善翻译、金融、法律及物流等各项相关服务,带动会展服务消费。要努力做好展会外围的配套服务,优化餐饮、住宿、零售等网点布局,服务会展,适时集中举办配套服务促进活动,增强对交通、商业、餐饮、美容和洗浴等行业的消费带动效应。
六是要创新手段,强化消费扩展效应。鼓励探索利用网络平台举办网上展览会,将网上展览交易与展会现场实物展览交易相互补充,延伸展览会覆盖领域和时效,扩展会展消费。各地要引导会展承办单位密切与金融部门合作,积极运用信贷支持方式,为采购商提供便利的信贷服务,扩大汽车、住房、耐用消费品、医疗器械等展会的成交规模。
七是规范秩序,优化会展消费环境。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会展业管理,进一步理顺展馆、展会和参展企业之间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办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展览会的知识产权及安全管理,制定周密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有关展会规范有序,取得实效。有条件的地方应尽早出台有关标准与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行业引导和管理,规范会展业秩序,积极推动成立地方会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八是转变职能,做好会展引导与服务工作。要求各地组织实施好行业数据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了解会展业规模及结构变化,为科学制定发展政策、引导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依据,做好服务;要进一步推动有关协会及会展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力度。积极鼓励、支持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会展策划、展馆设计、会展项目管理、会展服务管理、投融资、电子商务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促进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