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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出口不会威胁其他出口方--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纺织品出口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国际商报 | 发布日期:2009-02-02
    根据中美、中欧纺织品备忘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不再对输美、输欧纺织品实行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近一段时间以来,广大纺织出口企业对取消许可证管理后的出口政策和宏观环境十分关心,为此,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专门就2009年纺织品出口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您能否先简要介绍一下当前中国纺织业的整体情况?
  
    外贸司负责人:纺织业是中国重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直接从业人员2000多万,间接涉及上亿人口就业。纺织品问题一直是中国政府和业界的重要关注。
  
    当前,受人民币升值、生产要素成本上升、流动资金紧张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中国纺织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特别是进入2008年第三季度,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已显现出对我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中国纺织业遭遇内需减缓、外需下降的双重压力。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减少,2008年前十个月,纺织行业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同比下降7.7%。二是订单下降,如在第104届广交会上,纺织品成交额比上届下降了31.5%。三是企业效益明显下滑,行业内停产倒闭企业增加,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就业出现了负增长的局面,中小企业减员情况严重。预计上述情况在短期内难以改观。
  
    记者:在当前情况下,您对今年我国纺织品出口形势有何判断?
  
    外贸司负责人:2008年以来,中国纺织品出口增速出现下滑。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我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1851.7亿美元,同比增长8.2%,增幅较2007年下降10.7个百分点。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看,受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主要进口市场消费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预计2009年中国纺织品整体出口增速将继续放缓。
  
    同时,经过2005年一体化后的过渡,有关产品出口潜能已得到充分释放,我们认为,中国与有关国家双边纺织品协议产品不会出现“激增”,更不会对其他出口方造成威胁。近几年国际纺织品贸易稳定发展,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纺织业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纺织业界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优势互补、相互依存,2008年后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将会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双边纺织品协议问题。您能谈谈协议到期后我国纺织品出口面临的宏观环境以及商务部有关纺织品出口管理政策吗?
  
    外贸司负责人:2005年全球纺织品一体化后,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就纺织品问题分别与欧盟、美国等达成协议,为双方企业创造了稳定和可预见的贸易环境,也为有关国家进行纺织产业调整创造了条件。2008年底,上述双边纺织品协议均如期终止。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不再实行输美纺织品出口数量及许可证管理和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亦不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审核。
  
    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我纺织品出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个别国家业界以担心中国纺织品在2008年后会出现“激增”为由,要求其政府与中方续签协议或对中国纺织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我们注意到,2008年20国集团金融峰会发表宣言明确提出“在金融不稳定时期,更应力戒保护主义,力戒对投资或商品和服务贸易设置新壁垒”。2008年11月22日,APEC领导人也就全球经济发表声明,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我们认为,2008年后的纺织品贸易应遵循自由贸易原则,进口国不应再人为设置贸易障碍。
  
    记者:在取消出口许可证管理后,您认为应该如何稳定纺织品贸易环境?
  
    外贸司负责人:正如我前面提到的,目前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稳定因素增多,我纺织品出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出口的稳定增长,同时要警惕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未雨绸缪,加强行业协调自律,有序出口,避免因个别产品出口数量过快增长引发有关进口国业界对我提起贸易救济诉讼,影响我贸易环境的稳定。
  
    在当前形势下,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稳定增长,商务部已搭建了纺织品出口预警平台,在官方网站定期公布敏感纺织品出口数据,为企业出口做好预警监测。广大出口企业可以登录商务部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对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对话与沟通,确保平稳过渡,为我纺织品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希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品结构;有关行业商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自律互律等行业协调工作,主动维持出口秩序,维护我纺织品出口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广大纺织品出口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尽快适应新形势,有序安排2009年的出口计划,避免盲目扩张产能,着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争创品牌出口产品,增强我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记者:针对您刚才提到的纺织品领域的贸易摩擦,您认为,纺织业界能做哪些工作呢?

  外贸司负责人:中国政府鼓励中国纺织业界与相关国家产业进行合作,推动业界就促进双边纺织品贸易进行对话。在当前形势下,希望双方业界能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丰富合作内容,为双方产业实现长远合作共赢创造良好的条件。自2007年起,中国政府在中国最大的交易会--广交会上专门设立了进口展区,并已经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我们欢迎有关国家纺织业界组团参加中国广交会进口展,寻找更多的贸易和合作机会。

  记者:对于扩大中国与有关国家纺织业合作方面,您有什么看法?

  外贸司负责人: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相关产业及国内纺织品服装消费市场的需求在拉动中国纺织业发展的同时,也为世界范围内的棉花、家纺、服装产品以及先进的纺织机械提供巨大的市场和广阔发展空间。特别是在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扩大进口措施以来,中国的纺织品市场日趋开放,并蕴藏无限商机。

    首先,中国降低进口关税为各贸易伙伴扩大对华出口创造条件。2008年我国进口平均关税已降至9.8%,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国又进一步调低了棉花的进口关税。显而易见,中国这个全球第一大纺织品生产国和拥有13亿人口的纺织品消费国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纺织企业扩大对华出口提供了更多机遇。

  其次,中国国内纺织业发展带动棉花、羊毛、化纤原料、纺织纱线的进口。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进口棉花34.9亿美元,进口羊毛17.0亿美元,进口纺织用合成纤维7.5亿美元,进口合成纤维纱线15.7亿美元。

  最后,中国内需增长为进口服装提供广阔市场。随着中国国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服装消费市场的扩大,中国民众对进口服装的需求不断增长。2007年和2008年1~11月,中国进口服装分别为19.7亿美元和20.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7%和16.6%。

  记者:最近,国外媒体对中国上调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十分关心,部分媒体甚至认为这是中国对纺织业进行的补贴。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外贸司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31日联合发文,将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11%上调至13%。10月21日,又将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上调至14%,自11月1日起执行。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予以抵扣或退还。出口退税符合WTO规则,也是国际惯例。2008年以来,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国两次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目前退税率为14%,征退税差为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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