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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就扩大内需十项措施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08-12-1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9日就前不久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重点是什么?

  前不久,中央出台了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这十项措施重点是:(1)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沼气、饮水、通路、通电、通邮工程,加快南水北调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任务,增加对优质粮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3)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京沪高速铁路、石家庄至武汉等一批客运专线建设,包头至西安铁路扩能等煤运通道建设以及贵阳至广州、南宁至广州等资源开发性西部干线铁路建设,重点解决国家高速公路网“断头路”和省际高速公路的连通问题,加快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4)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建设,支持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5)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6)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服务业。(7)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8)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9)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10)加大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二、今年第四季度1000亿投下去,今后两年要投入4万亿,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中央提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中央拟安排1.18万亿元左右,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共计4万亿元。今年第四季度在原计划基础上,先增加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00亿元。

  按照中央要求,优先安排已有规划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比如,廉租住房建设,需要解决7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今年原计划安排20亿元中央投资,可以补助20万户左右的廉租住房。此次廉租住房建设在原计划基础上再增加安排了75亿元,这样,可以大大缩短廉租住房的建设工期,尽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这4万亿元分别安排情况如何?

  4万亿元分别安排情况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约2800亿元,加快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约3700亿元,加快建设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约18000亿元,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约400亿元,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工程约3500亿元,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约1600亿元,加快灾后重建约10000亿元。

  四、此次扩大投资会不会引发重复建设、破坏环境、产能过剩等问题?

  此次扩大投资强调要从源头上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破坏环境和产能过剩等问题。第一,突出重点,科学确定投资方向。一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保障性住房工程、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把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群众直接受益的方面倾斜。二是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是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以上都是需要尽快加大投入的领域,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其中既没有用于生产能力过剩领域的投资,更没有“两高一资”方面的投资。对这些方面加大投入,不会形成低水平重复建设。第二,严格管理,按建设程序选准选好项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防止出现不合规的投资项目。二是以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三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把好项目审核关。

  五、如何有效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和“豆腐渣工程”?

  第一,明确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强化监督等方面,提出相应管理要求,确保投资安排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第二,细化落实责任。中央项目的责任主体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各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第三,实行公开操作。项目安排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充分协商、共同研究,确保投资和项目安排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严禁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禁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第四,严格遵循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要符合项目审核、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五,加强监督检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陆续派出24个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中央提出4万亿元投资需求,地方提出10多万亿,两者是什么关系?

  4万亿元是指此次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安排的六个方面和灾后重建所涉及到的项目,到2010年底约需总投资规模,其中中央拟安排1. 18万亿元左右。地方提出的投资数据,是有关地方根据新增中央投资安排的方向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的今后一段时期本地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从投资内容看,4万亿元投资集中安排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生态环境工程,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六个方面和灾后重建。地方提出的投资数据涉及的范围要宽一些,有的包括了电厂、煤矿、工业项目,有的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有的还包括了地铁、公交枢纽等城市基础设施。各省数据涉及的范围也不尽相同。从实施时限看,4万亿元投资是指2010年底前的投资需求。一些省份提出的时限不尽相同,有的是今后两年,有的是三年,有的是未来五年。总之,两者在口径上是不一样的,但会有重叠的部分。

  七、中央投资具有导向性,如何引导地方投资跟着中央的方向走?

  地方投资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地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要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能上马。三是要按照规划办事。以各项建设规划为依据,用规划来引导资金投向,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四是要按照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执行项目审核、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和要求。银行加强审贷管理。在上述措施的有力保障下,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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