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在2011年5月11日通过新例,规定在欧盟销售的服装如有采用源自动物的物料,必须在标签上说明。这项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区别真正或人造毛皮及皮革产品。
此外,欧洲议会要求欧洲委员会在2013年前完成研究,探讨纺织品中可能有害的化学物质对健康有何影响。
2011年较早时,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就规例内容达成非正式协议,这项协议现在获得议会正式通过。协议的文本仍须得到成员国审批。
根据建议规例,纺织品标签必须清楚显示,产品是否含有源自动物的非纺织品部分,例如毛皮和皮革。此举有助消费者辨别含有人造毛皮或皮革的产品,以及含有源自动物物料的产品,对有过敏症的消费者来说特别重要。
最初,欧洲议会亦建议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须附有原产地标签。这份提案因遭到部分成员国大力反对而遭否决。
理事会同意要求欧洲委员会就原产地标签计划的可行性提交报告。该计划旨在向消费者提供关于原产地的准确资料,以确保纺织品的来源能被追溯。
此外,欧洲议会并要求欧洲委员会就下列各项展开可行性研究:
协调护理标签规定,目前这类规定在欧盟属自愿性质;设立服装统一尺寸标签制度,在全欧盟实施;标示纺织品里的致敏物质。欧委会亦应评估,过敏反应和纺织品里的化学物质如着色剂、杀生物剂和纳米粒子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新科技如微晶片、无线射频识别(RFID)将来能否代替传统标签。欧委会须于2013年9月前完成报告,届时可能会一并提交立法议案。
上述关于纺织品标签的建议规例,料于理事会下次会议中通过,并有机会于2011年下半年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而20天后则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