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粘胶短纤维(除竹纤维外)(Viscose Staple Fibre excluding Bamboo Fibre)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其对印度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0410。
原产地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P T South Pacific Viscose |
P T South Pacific Viscose |
0.103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上述之外的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组合 |
0.512 | |
印度尼西亚 |
印尼除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
任何公司 |
任何公司 |
0.512 |
印尼除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
印度尼西亚 |
任何公司 |
任何公司 |
0.512 |
中国 |
中国 |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Tangshan Sanyou Group Xingda Chemical Fibre Co., Ltd) |
唐山三友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Tangshan Sanyou Group Hongkong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
0.180 |
中国 |
中国 |
上述之外的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组合 |
0.194 | |
中国 |
中国除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
任何公司 |
任何公司 |
0.194 |
中国除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
中国 |
任何公司 |
任何公司 |
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