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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出口纺织品质量重在防微杜渐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 发布日期:2007-04-16

    近日,常州局连续两次检出“成分”不合格出口纺织品:一批报检面料成分洗唛为棉80%,尼龙20%,经检测为棉65%,尼龙35%;另一批面料成分洗唛为棉65%,涤纶35%,经检测为:棉60.5%尼龙39.5%,两批都为不合格。经协商,企业与客户最终达成协议:及时更改合同,并返工拆除了原不合格洗水唛,更换正确的洗水唛。

    虽然最后这两批服装出口了,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更换含量标识唛、出运延期,都是成本的叠加。分析其产生原因:一是现在纺织行业竞争激烈,某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擅自降低棉化纤混纺面料中棉的含量,从中牟取私利。二是近年来服装出口增速迅猛,配额取消后又遭欧美重新设限,不排除进口商在服装标识上做手脚,更不排除进口商为获取最大的利益以次充好,挂羊头卖狗肉,蒙骗、欺诈消费者。三是有的企业没有把好进料检测关,对来料加工的面辅料、洗唛等的品质检测不重视,认为客户提供的面辅料、洗唛等的品质反正由客户负责,不按要求进行检测。四是客户和生产企业对服装成分标识过于相信面料厂商的承诺,仅对面料厂提供的小样进行检测,大货未经测试便投入使用,导致双组分混纺的面料实际成分与标识不符,最终导致大批量的成分不合格。五是有的企业业务人员对洗唛上英语单词、日语单词不够熟悉。

    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更好地避免含量标识问题,是相关企业所要思考的问题。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一是企业应加强国内外纺织服装技术法规的学习,在产品投产前将原辅材料送CNAS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结果与洗唛的要求在标准范围之内后再组织批量生产,千万不要盲目地给出口服装加贴外文水洗唛标识,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企业应选择管理较完善、信誉和质量俱佳的原料供应商,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所购原料的检测报告。三是企业加强对从事出口服装检验人员专业英语的学习和面料成分感观判断能力的培训。四是加大我国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和FZ/T01053-1998《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认识到含量标识的重要性和国际社会对质量重点关注度的转变,以质量促效益,以科技创新促企业发展。同时,检验检疫人员更应掌握各种服装面料特性和成分标准范围,加强自身素质,提高检测水平,及时掌握国外的政策和动向,做到未雨绸缪,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信息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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