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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取代“他律” 《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为输欧纺织品企业解惑

来源:中国贸易报 | 发布日期:2007-12-20
    日前,商务部出台的《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让不少企业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出口欧洲的纺织品将不再受配额的制约。中国与欧盟已达成一致协议,决定用“双重监管制”终结“配额时代”。然而,由于缺少相应的细则,企业一直都“按兵不动”。而《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的面试,将打破这一“宁静”。
   
    操作细则出台 企业放心下单
   
     中国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资质标准涉及三方面。首先,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和相关产品对欧出口额合计不低于1万美元。其次,要求经营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排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可能出现的低价竞销问题。第三,要求企业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3年没有违规行为,并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税务等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起初,我们还担心中国和欧盟在出口方面还会出现一些限制,所以公司在接单方面非常谨慎。”山东三阳纺织有限公司王总经理一语道破了公司的担忧。
    
    据记者了解,虽然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商务部就已经表示将不再限制国内纺织品出口到欧洲,也公开声称为了避免“喷井”,将用“自律”(双重监管制)来取代“他律”(配额制),并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准入。但是究竟怎样来控制?门槛有多高?什么时候出台正式管理办法?这些问题才是企业所关注的。
    
    “中欧纺织品贸易的曲折历程,不得不让公司保持着谨慎并理性的态度。而且细则也没有出台,我们也不知道政策还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动,所以没有冒然的接大单。”王总经理说。
   
     他告诉记者,如今《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的出台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所有的纺织企业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衡量企业是不是有资格把纺织品出口到欧盟。政策明朗了,标准划定了,整个输欧纺织的格局也就随着稳定了。
    “实际上,这虽说只是一个出口政策的细则,但是,企业却偏偏比较看重。我们认为这个细则就是规范,此时出台不仅完全符合了市场预期,还能够打破当前企业不敢接单的尴尬格局。对众多观望的纺织企业来讲,可说是一颗‘定心丸’。”王总经理说。
    他表示,三阳纺织有限公司在通过资质的审查后,出口订单也将跟着多起来。 
    
    资质准入必要 维护贸易环境
    
    近日,对于资质设限的问题,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还表示,《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可预见的、稳定的贸易环境,以打破“欧洲企业不敢下单,国内企业不敢接单”的困局。此监控办法正式的规定了企业经营资质相关门槛问题。
    
    “这个门槛其实并不算高,目前大多数纺织品出口企业达到了这个标准。然而,由于欧方承诺2008年年底前克制使用242条款(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却并未彻底弃用,所以,2008年中国纺织品出口仍受到该条款的影响。据目前海关出口统计,双边协议中的8种产品在欧盟进口市场所占份额已提高至23%,按照这种增长趋势,如果缺少门槛和监控,那么在欧盟进口商大幅增加中国订单的同时,我国纺织品出口也无疑将受到欧盟242条款或者采取其它贸易救济措施的威胁。到那时,整体贸易环境将受到影响,出口企业的实际利益将受到损害。”该负责人表示。他认为:“所以,出台一个规范的监控办法很有必要。”
   
     该负责人希望这个监控办法不仅能真正的起到促进中欧双边纺织贸易,也能对企业和出口环境有所规范。“监控办法的正式出台,配合当前中国商务部审核小组已经公布的6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的名单,纺织品企业便能够轻松得找准自身定位,在逐步规范的出口环境下谋求下一年度的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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