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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关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中国纺织报 刘彦威 (2006-2-21) | 发布日期:2006-02-21
      1月11日至13日,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在中国的广州举行,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国内外展览业界精英和巨头齐聚广州,围绕着“开放、合作、共赢”这一主题共同探讨经济全球化下快速发展的中国会展业面临的诸多问题,其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讨论和关注的热点。论坛开幕前夕,中国贸促会联合全国943家会展从业单位共同发起了中国会展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国际展览管理协会签署“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声明”,体现出国内展览的管理机构及业界已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提高到空前的高度。
                
      展览业作为促进中外经贸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获得了快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会展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体制尚不够完善,在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以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着一定差距。如何加强对展览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中国会展业界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2005年首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上,吴仪副总理明确提出中国会展业要走“市场化、法制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今年1月10日,商务部又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颁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表明了国家对保护展会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办法》明确规定了展会主办方和展商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必须承担和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了展会期间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机构和部门,以及处理机构和部门,展商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等。 
               
      《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展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展会主办方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在展会期间,展会主办方应当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在去年8月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期间,主办方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联合中国家纺协会和参会的600多家国内参展商共同签署了《家纺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上海宣言》;在10月份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秋冬)博览会上,主办方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专门制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展览会知识产权规则》及其配套措施。通过几年来尝试在展会现场联合国家有关部门设立法律咨询办公室,现场协调展会纠纷,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的探索。通过努力,实现了主办的品牌展会展出面积不断扩大的同时,参展商对知识产权投诉持续减少的良好局面。在德国举办的法兰克福家纺展上,在中国企业受到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不断的情况下,由该会和中国家纺行业协会联合组织的国内参展团却没有发生一起纠纷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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