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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发布-今后将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

来源:国际商报 | 发布日期:2007-12-25

    “我国将着手研究建立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全国制造业及各省(区、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12月21日在“2006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发布会上透露的。

  据了解,通过对全国25万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造业相关数据的测算,2006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实现了连续8年的稳步提升。其中,处在较高水平并保持稳定增长的地区依次为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江西、四川、湖南。从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继续保持了质量竞争力的领跑地位。此外,多数行业质量竞争力增强。通过对29个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的测算,我国制造业多数行业的质量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其中,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橡胶制品、黑色金属等行业的质量竞争力指数名列行业前5位,分别超过全国制造业的总体水平;塑料制品、医药制造、木材加工、金属制品和橡胶制品等行业的质量竞争力指数提升幅度较大,与2005年相比,也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与2005年相比,地区质量发展也呈现积极上扬的态势。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18个质量竞争力指数明显提升。其中,上海、江苏、广东、浙江、重庆、北京等地区制造业的质量竞争力指数名列地区前6位,分别超过全国制造业的总体水平;宁夏、云南、内蒙古、江西、上海等地区的质量竞争力指数也都较2005年有较大提升。

  但在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逐步增强,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的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质量发展不平衡仍然较为突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质量发展的差距仍然较大;部分行业和地区的质量竞争力出现波动下滑;劳动比较密集、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的行业或地区的质量竞争力偏低,技术与资本比较密集、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的行业或地区的质量竞争优势比较显著,而劳动比较密集、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的行业或地区的质量竞争力偏低等问题。

  对此,蒲长城表示,下一步,在研究建立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全国制造业及各省(区、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的同时,将不断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发布工作的有效性,努力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打造成为引导各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手段、观测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辅助工具,以全面提升“中国制造”总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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