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直通车
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银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化纤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实现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的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编制了《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促进我国化纤工业健康发展。
附件:《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化纤 指导意见 通知
免责声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对纺织贸促网上所刊登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请您自行甄别。由于信赖本网任何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