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直通车

新闻

山西省将对纺织等行业实行“差别水价”

来源: 新华社 | 发布日期:2007-10-17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水利厅了解到,山西省决定对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并对“差别水价”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实行“差别水价”的企业范围包括:纺织、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酿酒、炼焦、洗煤等行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或上述行业的企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部分以及高污染企业。
                
    山西省规定,在现行水资源费、城市公共供水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的基础上,限制类企业或企业中限制类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及装备部分加1倍;淘汰类企业或企业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及装备部分加3倍;污染严重的企业在限制类、淘汰类水价的基础上加1倍。

 

免责声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对纺织贸促网上所刊登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请您自行甄别。由于信赖本网任何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