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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反倾销沉寂数月后复启-贸易救济措施“反思”效果有待观察

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 发布日期:2007-09-12

    9月4日、5日,欧盟分别对我柠檬酸和味精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打破了其2007年以来未对中国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短暂沉寂。

  继2005年的9起和2006年12起对华贸易救济案件之后,缘何9个月来欧盟突然“失声”,又突然“复启”?商务部有关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在这段中场休息期间,欧洲人是在反思,之前频繁大规模对华产品设限到底是否如愿?表面平静的背后,其实是欧盟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激烈的博弈。

  “反思”目的何在欧盟为何要对贸易救济措施进行反思?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傅东辉的解释是,所谓“反思”,实则是欧盟内部对2006年12月欧盟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绿皮书征求公众意见,对包括反倾销在内的贸易措施展开10年来的首次大规模评估和讨论。

  凭借长期与欧盟方面的密切接触和对欧一线“作战”的经验,傅东辉认为,这种讨论的必要性在于,随着越来越多欧盟企业将生产转移到中国等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第三国以保持竞争力,“欧盟企业”的概念愈发难以界定。毕竟,密集的反倾销措施在保护了欧洲本土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同时,也伤及了在中国等国家和地区有投资的欧洲企业。欧盟需要反思的是,如何采用贸易救济措施才符合欧盟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在多种利益之间寻找一个相对的平衡点,将不公平贸易行为与维持竞争力划清界限。

  基于这一现实,欧委会去年年底发布了绿皮书。据悉,这次评估的结果可望在未来数周内对外公布,届时欧委会将重新审视反倾销等贸易措施。

  政策缺陷已现其实,目前欧盟的反倾销政策已显现出缺陷,并在其对华节能灯泡一案中有明显表现。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日前就公开指出,该案公然无视欧盟确定的节能政策和欧洲生产的现实,结果只会事与愿违。

  他的言论并非空穴来风。2001年,欧盟开始对中国节能灯泡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在此项措施于2006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又展开了15个月的调查,调查期间原有的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近日,欧委会建议,对中国节能灯泡再征收1年的反倾销税,到期后自动取消。此举一出,立即招致广泛批评。包括荷兰飞利浦公司在内的多数欧盟灯泡生产商叫苦不迭,因其大多已将生产转移到中国,欧盟征收的反倾销税反使这些实现跨国经营、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深受其害。此外,部分环保人士则批评这一建议有违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降低能耗的目标。

  “欧盟近期的行为,说明其已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共同体利益’的因素在其相关决策中正逐步放大。”商务部上述官员持此看法。

  效果有待观察那么,两天之内接连两起立案,加之近日欧盟已决定对中国鞋进行反规避调查,是否意味着欧盟的反思结果是继续加大对中国产品的限制?傅东辉认为,讨论将产生何种效果还有待观察,但他相信,这种讨论的意义应该是积极的。欧盟的两起立案乃至接下来可能出现的更多立案,都属于利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公平贸易的正常运作,并非趋势性的昭示。

  对绿皮书的评估将如何影响欧盟今后的立案?傅东辉认为还要看具体案例,至少目前一切如常。唯有欧盟反倾销调查表的统计报告一项,过去要求统计3年数据,现在变为2年。但傅东辉不敢肯定这是绿皮书讨论的结果以有意识地减轻被调查企业负担,还是纯粹的偶然。

  他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欧盟作何选择,其平衡盟内利益脱离不掉两个基本点:经济全球化和WTO的规则框架。这两项必然要求欧盟在今后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时把握“适度”原则,减小“双刃剑”的负面作用。

  或许欧盟各利益集团都应认真咀嚼一下曼德尔森的话:“欧盟需要一种积极的全球化态度。正是因为中国,欧盟市场上的纺织品现在比10年前便宜了1/3;正是因为全球化催生的新兴市场,欧盟才得以保持每年8%的出口增长;正是因为融入全球化,欧盟才迎来了今天的经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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