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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新政实施 企业出口成本骤升30%

来源:商务部网站 | 发布日期:2007-08-28

  8月23日是商务部44号公告正式实施之日,即被列入限制类的1800多种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必须缴纳台账保证金。同时,东部地区不再审批被列入限制范围的加工贸易企业。 

  此项政策实施带来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有业内人士测算,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成本有可能因此会骤然上升30%。 

  新政策实施前,大部分依法经营企业不用缴纳保证金,即所谓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而8月23日新政实施后,被列入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以纺织品加工企业为例,如果从进料到制成品出口需时一年,那么这笔保证金就被冻结一年。有业内人士测算,仅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轻纺行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就达到200亿元。企业出口成本有可能会因此上升30%。在长三角地区,仅苏州就有650多家企业受到影响,估计所占保证金将达60亿元人民币。在浙江宁波,受加工贸易新政影响的企业也有370家之多,近1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阻。此外,根据上海市棉纺织工业行业协会调查,加工贸易行业的上下游企业乃至整个产业链(如服装加工业上游的棉纺业和塑料、金属材料等)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新政还可能影响劳动力就业。出口退税率下调及银行保证金台账实施“实转”双管齐下带来的成本大幅增加,企业一般会通过向客户提价来消化转移,但具备采购议价能力的加工企业只有20%,不少企业将面临倒闭或产业转移,就业形势将更为严峻。 

  面对加工贸易新政的实施,长三角的应变能力在某方面略强于珠三角。这主要在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产业内涵和结构存在着差异。长三角来料加工企业虽然数目众多,但在经济总量中的比例相对较低。近年来,长三角企业在自主研发和控制污染方面投入了较大精力,不少企业已经脱离了单一来料加工模式。上海的服装行业,目前已有不少创出了品牌和做大了规模,服装企业都在设计和品牌上下功夫做文章,使得产品附加值大大提高,从而使企业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另外,不少企业已经从只做外贸转为内销、外贸并重,受到外贸政策的影响也会相应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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