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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丝绸制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来源:中国纺织报 | 发布日期:2007-07-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8日发布的丝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丝绸制品主产地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4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主要对丝绸制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异味、水洗尺寸变化率、成分、产品标识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有少数产品pH值和色牢度不合格,个别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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