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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实施毛衣进口许可证规定

来源:中国纺织报 | 发布日期:2007-07-11
    根据阿根廷经济及生产部的公告,自2007年6月8日起输往阿根廷的毛衣及套头衫产品适用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规定。
                
    据了解,进口许可证需向阿根廷商业政策与管理处的进口执行组提出申请,申请书上需列明进/出口商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与税则分类号码、原产地、装船地、装船总数、进口总数,以及产品离岸价格。进口申请书所申报的数量与价格不可比许可证申请书上所申报的数量与价格高5%或低10%;进口许可证一经核发其有效期限为60天,且不可转让与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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