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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修改和增加针对美中贸易的系列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7-06-27

    2007年6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应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要求,将修改和增加针对美中贸易的系列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独立的、无党派的事实调查机构。根据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完成3份对美中贸易和投资关系以及美国和亚太贸易与投资关系的深入报告。2007年5月29日,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致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报告增加额外部分,对美中贸易不平衡和中国政府是否采取各种政府措施干涉投资、就业和出口及干涉程度进行调查。此外,筹款委员会还进一步要求调查与中国劳动力市场职能有关的问题。

  根据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修改3份报告的目标和时间表。

  应在接到最新要求后7个月提交的第一份报告将介绍中国政府支持和影响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私营企业的决策的行为和相关政策;14个月后提交的第二份报告以第一份为基础,提供全面的目录,并在适当情况下,对第一份报告中特定行业的政府政策和干涉行为进行定量研究;24个月之后提交的第三份报告将把前2份报告的结果综合考虑,介绍美国与亚洲国家的贸易变化,评估生产过程分散化和外国直接投资增加这两种趋势如何促使美中贸易逆差增加。

  第一份报告《中国:影响经济决策的特定政府行为和政策的描述》将介绍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如何支持和影响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私营企业的决策行为,并在适当情况下,对这种支持和影响进行量化。

  该报告将包括描述与以下内容有关的政府政策的篇章,如国有企业私有化和私有制;价格协调;产业发展,尤其是针对目标特定行业的特定政策;银行和金融部门,包括促进指令性贷款和对待不良贷款的政策和干涉行为;利用率;基础设施发展;税收;进出口限制;研究与开发;员工培训和再培训;非经济企业的整合和关闭。根据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中国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的最新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

  2007年9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就此调查举行公开听证会。要求参加听证会的申请应于2007年8月17日之前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书面意见应于2007年9月20日之前提交国际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书面意见应包括1份原件和14份复印件,除机密信息外,所有书面意见将对外公开。

  与关税和贸易有关的调查申请通常来自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参议院金融委员会和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调查报告包括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事实发现和针对调查问题的独立分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事实调查报告中不提供任何政策性或其他建议。调查完成后,将分析报告提交申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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