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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十四年日本复启反倾销调查-中国业界需见微知著

来源:国际商报 | 发布日期:2007-06-06

    8月17日是中国企业按规定提交日本电解二氧化锰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大限,但记者5月29日从知情人处获悉,自立案至今已过足月,问卷仍未发放。中国业界正保持密切观望。

    4月27日,日本对原产自南非、澳大利亚、中国、西班牙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反倾销调查。我国在调查期2006年全年出口金额达364.84万美元。参与此案应诉的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问卷迟迟未发,也许是由于日本反倾销法并不非常完善且多年未触及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的适应和准备。目前,中国亦没有确定最终应诉方案,但相关应对协调会已由中国五矿商会组织涉案企业参加。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是,自1993年日本对我硅锰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这是其第二次启动该调查。日本向来提倡自由贸易,很少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总共只采取过7次反倾销措施。专家认为,本案不见得说明日本将加大对华反倾销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日本似乎也不具备足够的行政等资源投入反倾销调查之中,但并不排除今后每年会有1~2起案件涉及中国。

    也有业内人士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指出,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日本对我国采取的2起反倾销措施虽然微不足道,但从占日本正式采取的7起反倾销措施之比例来看,似乎又不容忽视。

    对日本反倾销实践与法律的了解与研究是我国对各国反倾销法的研究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对日贸易的一个重要而又迫切的课题。目前,由于语言的限制及日本反倾销案例较少,国际及国内对日本反倾销立法与实践的跟踪研究均比较欠缺。然而,从日本经济的开放,日本政府的计划及日本有关人士的发言可捕捉到,日本将会细化反倾销机制,扩大反倾销措施的保护主义适用。因此,作为其重要的贸易对象国,我国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早做准备。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专家韩秀丽认为,日本虽然是发达国家,但由于一直是反倾销的受害国,所以在国际反倾销法的改革观点方面与中国很是类似。所以从宏观战略上,中国应与日本协调立场,建立伙伴关系,尽量争取形成对中国及发展中国家有利的WTO反倾销规则。

    就具体对策而言,积极应诉、建立对日反倾销预警机制自是不必多谈,尤其是要尽早取得日本对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同时,深化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以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就案件本身来说,中国要注重谈判磋商,发扬长期以来中日贸易纠纷习惯上用友好协商的办法来解决的传统,争取对我们自己最有利的解决方式。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官员表示,将密切关注此案动向,协助企业积极应诉,并按照国际惯例和WTO规则跟踪和监督日本的调查过程。

    在降顺差的年份,应对贸易摩擦仍然重要,专业精神不容松懈,政治和技术应有区分和互补。专家坦言,在此方面中国尚需更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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