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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停征纺织品出口关税

来源:中国纺织贸促网 | 发布日期:2005-12-14

      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纺织品出口关税也将停止征收。

  由于此前中国已经履行了绝大部分降税义务,因此,2006年税率下降的幅度和税目数均明显减少,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06年的关税总水平仍为9.9%。其中,农产品平均 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9.0%。

  2006年,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将对原产于东盟十国的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其中所有“早期收获”商品的税率都将降为零。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安排和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将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部分商品实行协定税率。中国还将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老挝、孟加拉国、苏丹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征收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并对60多项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此外,中国明年还将对部分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税目总数将由2005年的7550个增加到760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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