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直通车

国内资讯(08年前)

1月1日起停审进口分散染料加工贸易

来源:中国纺织报 2005-1-16 | 发布日期:2006-01-17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在停止加工贸易、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以及控制出口数量三方面设限,产品范围覆盖了皮革、化学产品、成品油等多个种类。
               
      通知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对进口分散染料,出口其制成品;进口生皮,出口半成品革或成品革等,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   

      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到期后不予延期。

 

 


 

免责声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对纺织贸促网上所刊登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请您自行甄别。由于信赖本网任何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