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直通车

国际资讯(09年前)

美国加强军用服装、织物、纱线的进口管制

来源:中纺j经济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9-04-01
    日前,美国商务部纺织品服装办公室就“贝瑞修正案”成立了一个网站,以介绍该法案的相关情况。 

  美国“贝瑞修正案”(Berry Amendment)于1941年开始实施,规定美国防部在采购服装、食品、金属等军需品时,应优先考虑本国产品,尽可能采购百分之百使用美国原料和劳工生产的产品。随后《贝瑞修正案》被纳入国防拨款法案中。1994年,被列入公法103~139第8005节,2002年写入《2002财年国防授权法案》。 

  由于长期以来国防部并未完全遵守“贝瑞修正案”,在国内能提供类似产品的情况下仍从国外采购部分军需品,以致引起制造业的不满。2001年,国会议员海耶斯以美军从中国进口贝雷帽有损国家安全为由,推动国会强化了“贝瑞修正案”的执行。 

  2005年12月,美国会通过《200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对“贝瑞修正案”进行了两方面修订,加强了对军方从海外采购军需品的限制。首先,要求国防部提高海外采购透明度,如果军方决定使用“贝瑞修正案”的例外情况(即从海外采购),国防部应在7日内将此例外情况在官方网站公布;其次,原来没有“购买美国货”要求的服装零配件也纳入“贝瑞修正案”。 

  美国国防部仅用于纺织品服装的采购就达25亿美元/年,产品包括制服、T恤、帐篷、降落伞、旗帜等8000种。“贝瑞修正案”涉及的纺织品服装具体如下: 

  1.服装,包括皮革、服装材料及纽扣、拉链等配件和皮靴上的钢钉,例如美国联邦供应分类8405、8410、8415、8420、8425、8450和8475下的纺织品服装;美国联邦供应分类8430和8435下的鞋类产品;美国联邦供应分类8440和8445下的袜类和手套及8455下的勋章等; 

  2.帐篷、防水油布和覆盖物; 

  3.棉制和其他天然纤维产品; 

  4.机织丝绸和机织丝绸混合物; 

  5.弹药筒布所用绢丝纱线; 

  6.合成纤维织物或覆盖的合成纤维织物; 

  7.帆布产品; 

  8.羊毛(不论以纱线还是织物覆盖、材料或制成品的形式); 

  9.列入美国联邦供应分类8465下任何个人设备所用的纱线、织物和材料。 

 

免责声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对纺织贸促网上所刊登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请您自行甄别。由于信赖本网任何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会无关。